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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云港市场监管部门发布

《关于规范2026年中小学春假

及清明假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全文如下

全市广大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小学春假及清明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广大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严格守法经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依法明码标价

商品零售:各商场、超市、药店、旅游购物店等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

餐饮住宿:宾馆酒店、民宿、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做好客房价格、菜品价格的公示工作。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旅游服务:各旅游景区(点)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并做好优惠、减免政策的公示工作。景区内停车场、观光车、索道及游乐设施等要明码标价。

三、禁止价格欺诈

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渠道虚假打折。

四、严禁违规收费

教育领域:学校不得以春秋假名义违规乱收费或摊派费用,学校开展托管服务、研学活动等应坚持公益属性。

交通领域: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场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趁节日之机乱涨价、乱收费。

殡葬服务:清明期间,各殡葬服务单位及周边经营者要做好明码标价,严禁利用节日之机乱涨价、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五、积极处理纠纷

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价格自律。在节假日期间,积极处理价格投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良好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自本提醒函发布之日起,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应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改正、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来源|连云港市场监管、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