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青衣江边。本来是个晨练散步的好地方,阳光洒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结果最近这景色里多了几抹“不可描述”的画面,把不少市民给恶心坏了。
汪女士最近一个月去江边锻炼,那是真遭罪。为啥?因为总有一群中年大哥,一丝不挂地在江里扑腾!就戴个游泳圈,光着身子在开阔的江面上游来游去。岸边全是散步的老人、玩耍的小孩,想不看都难,简直是“辣眼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汪女士一开始还以为是谁忘了带泳裤,结果连着好多天都这样,她才反应过来:这帮人是把公共江滩当成自家浴缸了啊!她实在忍不住了,上前好言相劝:“大哥,这是公共场合,太不雅了,万一吓着孩子咋办?”

结果人家根本不买账,还理直气壮地回怼:“我游了几十年都这样,这是我的自由!”说完继续在水里悠哉游哉,那态度仿佛在说:你管得着吗?

汪女士气不过,直接拍视频曝光了。她说:“附近全是小孩,这画面家长怎么解释?太不体面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事儿发到网上后,评论区直接炸锅了。
有人挺汪女士:“公共场合裸泳就是耍流氓!自由不能建立在别人的尴尬之上!”
也有人觉得“大惊小怪”:“早些年农村河里经常这样,人在水里,下半身又看不见,有啥大不了?”
更有网友出馊主意:“最好的办法是偷偷把他们的衣服藏起来,看他们还怎么游!”
我觉得,别拿“个人自由”当挡箭牌,公共场合裸泳就是耍流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写得明明白白: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不是什么“个人习惯”,是违法行为!
有人说“地方开阔,管不过来”,可越是开阔的地方,越需要加强管理。
可以立警示牌,可以安排巡逻,可以对屡教不改者依法处罚。
如果管理部门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会让裸泳者更嚣张,最后丢脸的是整个城市。
公共空间的文明,需要每个人一起守护。
一件小小的泳裤,守住的不仅是个人体面,更是一座城市的底线。
别让个人的“任性”,成了公共空间的“视觉污染”。
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共享的空间里,互相尊重,才能让日子过得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