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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是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连日来,梧州公安交警走进辖区多所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为广大师生送去生动的“安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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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直播+以案说法 把安全知识送到课堂

3月27日上午,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洲大队宣传警员走进倒水中学,结合中学生日常出行特点,以线上直播形式为全校师生授课。

课堂上,宣传警员通过PPT展示真实典型事故案例,直观讲解两轮车分类,并重点剖析酒驾醉驾、非法改装车辆、故意遮挡号牌、面包车超员、“飙车炸街”等突出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与法律后果。针对学生群体,宣传警员特别强调: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提醒大家坚决杜绝“追逐、竞技、”等危险行为。

授课过程中,宣传警员向师生发放、张贴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鼓励同学们争当交通安全“宣传员”,将所学知识传递给家人和身边朋友,共同守护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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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用真实教训敲响安全警钟

3月25日上午,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圩大队宣传警员深入新地镇第二初级中学,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宣传警员结合近期辖区内发生的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用真实惨痛的教训为切入点,详细讲解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无证驾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的严重危害,告诫同学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危险驾驶行为,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守护自身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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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龄施教,精准宣讲护成长

3月27日,蒙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深入蒙山镇第二小学、蒙山县职业中学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针对小学生与中学生不同的出行特点,宣传警员采取“分龄施教”的方式。在小学,宣传警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互动游戏,讲解安全过马路、认识交通标志等常识,引导孩子们养成良好习惯。在职业中学,警员重点围绕两轮车骑行安全,通过典型事故案例,讲解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飙车炸街”等行为的危害与法律后果,强调骑行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驾驶证,提醒同学们将“一盔一带”安全理念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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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通过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大学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遵规守法、文明出行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梧州公安交警将持续深化“警校联动”机制,常态化推进交通安全进校园工作,全力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护航青少年平安成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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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杨 珊

文 字:张议文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长洲大队、龙圩大队、蒙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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