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3月30日,湖南省医保局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6版)》。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医保信息系统中原有的医疗机构制剂同时失效。

《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两部分,其中西药80个,中成药839个,共计919个。新增医疗机构制剂149个(其中西药制剂3个、中成药制剂146个)。

《目录》明确,所有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对新增医疗机构制剂确定了自付比例和支付标准,对部分原目录内的医疗机构制剂调整了支付标准。工伤保险不设置自付比例,按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支付。

《目录》要求,纳入《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限定点医疗机构本院临床使用。经省药监部门批准可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由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向省医保局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后增补纳入,与制剂生产医疗机构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超出规定的期限、数量和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制剂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等要求生产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违反有关部门规定生产和使用的制剂品种,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或另行制订《医疗机构制剂目录》,不得擅自调整自付比例和医保支付标准。

来源:湖南省医保局

本公众号原创及转载文章、图片、视频等(包括),版权归原作/译者所有,如您对文章、图片、视频有权利要求,可留言或通过邮箱、电话与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信息宣传部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复。原创文章除特别声明外,欢迎非商业转载,敬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