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面临征收,补偿方案却极不合理,沟通时诉求还被相关部门“晾在一边”,企业主该如何维权?

陕西安康的边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其名下厂房因征收需要转型,但在协商补偿阶段,相关部门给出的方案不仅缺乏合理依据,也未能妥善解决企业停产停业的损失问题,导致边先生情绪激动,强烈要求给出合理解释。

面对征收补偿“路不通”的僵局:维权不能仅靠协商,更需依靠法律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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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两个关键点:

第一,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组织调查登记,且结果必须向被征收人公布,做到公开透明;

第二,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必须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绝不能“一口价”敷衍。

针对边先生的处境,在协商无果、诉求被忽视的情况下,建议及时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介入。通过法律程序倒逼征收方依法履职,才是打破僵局、合理索要拆迁补偿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