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广州市印发了《关于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也就是好房子细则。

我整理了一下,有几个关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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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控制住宅供应,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小而美”地块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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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针对一些高库存板块,应该会控制供应量了,比如天河东、老黄埔这些,对于板块一二手的量价预期都是好事。

小而美地块,对应的是低总价的短平快项目,房企无论是拿地还是操盘,可控风险都会低得多,这也是大趋势吧。

通知还提及,对已有详细规划地块,可在出让条件阶段论证合理降低地块开发强度。

也就是说,一些超高密度的地块,会降低容积率、降低高度,既减少了拿地总价,也提高了居住舒适度。

其二,减少配建,降低企业拿地和建设成本。政府的事情政府做。

明确配套建设要求,严控非必要增加企业成本,政府 应统筹新出让居住用地周边区域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街道级以上(含)公共服务设施。

比如说,学校不用房企负担,那至少能省下几千万,配建成本会减少,这也是刺激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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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大力去库存,探索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和安置房,探索房票购买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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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建筑高度有20%调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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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原本做80米住宅,假如能拔高20%,做到100米,那就能放下更多房子。

其五,规范飘窗使用。

文件提及,主要朝向、景观面可设置凸(飘)窗,允许厨房、卫生间设置符合进深要求 的凸(飘)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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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同一单元楼对视距离不宜小于4米,那么客厅侧飘窗也会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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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六,建筑首层架空作为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不计算容,可多做5%建面。

利用层间架空、空中连廊等打造集中公共开放空间,住宅建筑除首层外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容比例不大于本栋建筑计算容积率中建筑面积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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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七,绿色建筑可享受可享受相应奖励。

之前,装修配建筑享有3%容积率奖励,假如说10万平建面项目,能多做3000平,按套均100平计算,多做30套住宅,多一条梯腿,企业也能多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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