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5起非法制售“人民币版”冥币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制作、销售仿制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币形象和国家信用。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相关法规明确禁止在祭祀用品等物品上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而“人民币版”冥币指使用或仿制流通及退市人民币完整图案、主景图案的祭祀冥币。近年来,三部门持续联合整治此类违法行为,此次公布的案例涉及江苏、陕西、河南、吉林、青海五地,涵盖印刷、批发、销售等全链条违法环节。

案例中,江苏淮安查处印刷商严某某、批发商王某某制售“人民币版”冥币案,严某某被罚款5.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王某某因有检举表现从轻处罚;陕西渭南某商贸公司制售相关冥币,被罚款3万元;河南商丘、吉林辽源、青海西宁的涉案经营主体因积极配合调查,分别被处以2000元、1000元、1000元罚款,所有涉案冥币均被依法销毁。

时值清明节临近,三部门提醒,广大公众应自觉抵制“人民币版”冥币,不购买、不使用此类祭祀用品;各类经营主体不得制作、售卖相关冥币。公众若发现非法制售行为,可向当地央行、民政、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仲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