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迎宾路与菏泽路路口

交通组织优化提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确保进出市区主干道通畅,提升重要节点通行效率,不断改善广大市民和游客的交通体验感和舒适度,营造我市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针对市区迎宾路与菏泽路路口(以下简称“该路口”)高峰拥堵、秩序混乱的现状,经前期征求意见、调研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该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东西向通行的机动车左转,即由隧道自东向西驶入和由高架桥自西向东驶入的机动车至该路口只允许直行,由辅道通行至该路口的机动车允许直行或右转。

二、非机动车和行人可经路口施划的专用通道通行。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该路口设立机动车“禁止左转”交通禁令和车道指示、方向提示等标志标线,根据上下游流量适时调整信号配时,确保路口通行秩序。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6年4月5日起实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依次通行,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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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交警

一审:张珊

二审:彭婷

三审:孙立梅

终审:曲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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