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这事炸锅了,

是这样的,这两天中原消费金融公司公布了一组中标结果,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都中标了,干嘛呢?就是在消费金融公司催收找不到债权人时,三大运营商可以提供债权人“活跃度最高”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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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事,我第一时间想到一个概念“赏金猎人”。

过去美国西部警方抓不到罪犯,悬赏1000美金,谁找到送来就给赏金,赏金猎人就去去荒漠里抓人。三大运营商这种做法不妨称为“数字赏金猎人”——放贷公司找不到借款人,你们谁给我他的电话号码,我就给谁钱,一模一样。

中原消费金融人家一个持牌金融机构,当然是做了功课的,称这种做法“合法”。

但我对这种做法本能的不爽。因为本能会代入我自己的角色。

更让人担心的是,今天运营商能把活跃号码卖给金融机构“找人”,明天会不会卖给推销的、卖房的、搞调查的?我当初办卡,是相信运营商能保障通信,不是让它当“数据贩子”的。这份信任感一旦碎了,很难补。如果大家都这么干,我们每个人在数字世界里,就像光着身子走路,一点安全感都没了。谁都可能因为某一次过失,被永远钉在数字耻辱柱上,再也翻不了身。这社会不就太冷了吗?

欠钱不还是不对,但和这种“数据寻回”的做法是两回事,债务是经济纠纷,该走法律途径就走法律途径。现在用这种“技术手段”,悄悄拿到你最私密的联系方式,有点像是绕开明面上的规矩,搞“数字偷袭”。这味道不对。力量大的一方,用技术碾压弱势一方,这不合我们心里对公平的那点期待。

说的更严重点,这种行为模糊了公私领域的边界。债务关系,本质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其追索应在法律设定的公开、规范的渠道内进行。现在,通过购买数据,金融机构相当于动用了一种近乎“私权力”的手段,侵入了个人最私密的通信领域。这带有一种“数字私刑”的味道,还让我想起一个角色——锦衣卫,以技术手段绕过了社会对催收行为的应有约束与监督。

金融机构要赚钱、要风控,没错。但不能什么法子都用,尤其不能碰普通老百姓最后那点数字隐私的念想。运营商更不能为了点钱,就把用户的信任给卖了。你们可是咱们通信的“看门人”,不是“带路人”。

说到底,技术跑得快,法律和道德有时候跟不上。但一个社会不能只看法律那条线,还得讲良心。有些事,就算在条文上钻了空子,大家心里觉得不地道,那它就有问题。用数据轻易把人挖出来,看起来很厉害,可这个口子一开,将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那个被挖的人。那时候,谁还会觉得安全呢?

合法,只是最低的要求。而要让人安心,那就得合乎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