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鞠婧祎在2024年申报收入只有1100万?
身为四千年一遇的美女,知名表脸艺术家,内娱变脸顶流,她的收入真的这么低吗?
严重怀疑丝芭传媒得不到鞠婧祎,在侮辱鞠婧祎的商业价值。
举报信中提到,“而仅2024年6月-12月期间,鞠婧祎参加的影视、商务等活动就不下 20多项,保守估计收入不少于 5000万,瞒报比率高达88%”。
到底是泼脏水,还是真相,我不知道。
建议税务机关好好查,还鞠婧祎一个清白。
对税务局来说,查明星有没有偷税漏税,更加方便快捷了。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的“金税四期”系统全面推广,重点就是严查虚开发票,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混用的情形。
自以为自己是漏网之鱼,只不过是时候未到。
惹上偷税漏税的指控,鞠婧祎会不会凉,成为观众们关心的问题。
目前来看,还不能下结论。
但可以肯定,偷税漏税不是明星凉的充分必要条件。
确定是偷税漏税,拒绝补缴,肯定会凉。
但积极补缴,依旧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早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已经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明确确立补缴免刑原则。
《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关键点:
罪名修改:从单纯的“偷税”改为“逃税”,更准确反映了行为特征。
初犯免责原则:纳税人若首次逃税,在收到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可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适用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三个条件,且排除“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处罚”的特殊情形。
限制范围:该“免刑”条款仅适用于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不适用于纳税人除此之外的其他刑事犯罪。
啥意思呢?
按照之前的标准,无论是范冰冰还是薇娅宋祖儿,她们都会像刘晓庆一样,因为偷税坐牢。
然而,现在国家给了这些明星破财免灾的机会。
这种转变思路,肯定是双赢的。
对国家来说,明星补缴税款,充盈国库。
对明星来说,活路没有被堵死,依旧是个有巨大税收潜力的超级个体。
扎心的事实,即便元气大伤的明星,ta们创造的税收,也比牛马们高太多。
有人拿爽子的例子证明,只要有人偷税漏税,就代表凉了。
这完全是不完全归纳的错误结论啊。
除了偷税,爽子还有代孕,弃养行为,挑战道德底线,加上她本就不富裕的演技,哪个资本还敢用她?
并不是每个明星,都把自己活成了爽子。
比如那个在2018年“很高兴”的武月,因为偷税8亿,乖乖补缴税款后,现在已经成为环大陆明星。
巅峰时期,自称豪门,一次偷税事件,就能元气大伤。
她依旧可以演电影,依旧是艺人。
前员工举报宋祖儿偷税,宋祖儿依旧成功复出了。
补缴免刑原则,更多的是给明星们提高容错率,让他们破财免灾的。
当然,ta们的财,本就是践踏法律的不义之财。
我们现在看到的很多明星,尤其是成立个人工作室的那些人,大都有偷税嫌疑。
2015年开始,成立个人工作室已经是明星们的常规操作。
为啥要这样?
因为方便卡系统bug。
如果明星以个人名义接活,属于劳务报酬,赚得越多,税率越高。
顶流明星,基本都会撞上最高的45%税率。
而工作室属于企业。明星们只需要把工作室开到税收优惠区(比如浙江、霍尔果斯),以个体工商户赚钱,缴经营所得税,最高税率能到35%。
此外,明星开工作室,能把自家的消费都算成公司开销,这是可以抵消成本的。
比如,一个明星收入1000万,明星报账800万,工作室只有200万利润,税务局只针对这200万收税。
简而言之,明星们喜欢开个人工作室,就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经营税有息差。
然而,个人工作室这一块,也很快走不通了。
根据天眼查统计,“2019年和2020年,中国均有超1000家艺人经纪相关企业注销。“
这里面有很多至今仍很活跃的明星。
Ta们能平稳着陆,主要是态度端正,及时补缴。
《红楼梦》中,柳湘莲说贾府,”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明星们是偷税漏税的重灾区,建议税务机关好好查,别放过偷税漏税的明星,也别冤枉了遵纪守法的明星。
现在丝芭传媒只是举报鞠婧祎偷税漏税,不代表是既定事实。
毕竟双方,早就因为分成问题水火不容。
所以,我希望税务部门要好好查鞠婧祎,让更多人明白她到底是怎样的明星!
我可盼望4月1号能看到鞠婧祎的新作品。
我手机里的动态图,不够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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