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自媒体账号“宾曰语云”(运营者下称“宾语”)因在文章中使用“淫乱亿万富翁”表述,被重庆籍富商何某某以侮辱、名誉侵权为由追责,先是陷入民事名誉权诉讼,没想到“宾语”又有三篇文章遭对方报案,重庆警方跨省电话传唤要求其配合调查。
事件发酵后,警方异地传唤的程序合法性、舆论监督与名誉侵权的边界界定、公权力是否介入民事纠纷等问题,引发热议,一场关于个人名誉与公众监督、执法程序规范的博弈持续升温。
一、事件溯源:从网文措辞争议到民事侵权败诉
矛盾的源头,始于“宾语”运营的自媒体账号发布的相关爆料文章。此前,“宾语”在公开发布的内容中,针对重庆富商何某某淫乱的事实,使用了“淫乱亿万富翁”的客观描述,同时披露了其婚外情感纠葛、违背公序良俗的私人生活等问题,在网络平台传播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何某某认为,上述文章中的措辞与内容,属于恶意侮辱、贬损自身人格,严重侵犯个人名誉权,遂将“宾语”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责任。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淫乱”一词属于带有强烈贬损性、侮辱性的言辞,该表述公然降低了何某某的社会评价,已构成名誉侵权。法院判令“宾语”删除相关文章,公开向何某某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公证费等。
一审判决后,“宾语”方不服判决结果,依法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宾语还在法庭上当庭举报老重庆亿万富翁涉多起强奸案件,一直没有得到法官回应。
二、矛盾升级:民事未结,警方跨省传唤引发轩然大波
就在名誉权纠纷案二审审理期间,事件突然从民事纠纷升级。“宾语”又有三篇文章被何某某以“被侮辱、个人隐私遭侵犯”为由,向重庆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据“宾语”公开表述,自称重庆市两江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范姓民警要求我到重庆配合调查。范警官说我这三篇文章涉及到他们那儿的何某某。何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了,说我侮辱,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警方已经立案,传唤我到案,到公安机关当面说明。范警官明确告诉我,说我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涉嫌违法”。
这一传唤方式,立刻引发了巨大争议。“宾语”方公开质疑,此次跨省电话传唤程序严重违法,且自己刚在二审庭审中实名举报何某某相关违法线索,未得到相关部门回应,便遭警方跨省传唤,此举存在挟公权力打击报复舆论监督的嫌疑,拒绝在无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前往异地配合调查。
三、法律焦点:程序合规性存疑,监督与侵权边界难界定
针对此次警方跨省电话传唤的行为,法律界人士普遍提出质疑。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异地开展传唤、调查等执法行为,必须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人民警察工作证件,经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且需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协助下执行,严禁擅自异地执法。
同时,公安部明令出台“六个严禁”规定,其中明确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而本次重庆警方仅以电话形式,无书面文书、无当地协作、无正规手续,直接要求当事人跨省配合,显然与上述法定程序相悖,程序合法性存在明显瑕疵。法律专家指出,程序违法的执法行为,所获取的相关证据,在后续司法程序中可能面临不予采纳的结果,办案流程也存在被纠正的可能。
“宾语”认为,何某某此前已有相关司法文书,认定其存在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私生活失德的行为,“淫乱”是对其严重失德行为的客观评价,并非无中生有的侮辱;且公众人物、富商的私人行为,若违背公序良俗,公众享有合理的舆论监督权利,此类表述属于监督范畴内的合理评判。
目前,双方的民事名誉权纠纷尚在二审审理阶段,纠纷本身属于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争议,而警方此时以行政立案、跨省传唤的方式介入,让不少人产生“公权力介入民事纠纷”的质疑。若富商凭借自身影响力,借助行政手段干预民事案件,会挤压舆论监督的空间,让普通公民、自媒体的合理监督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宾语”发布内容基于已证实的事实,并非恶意诽谤侮辱。为此,知名法律人士称,执法机关更应严守程序正义,异地执法需严格遵循法定流程,杜绝程序瑕疵,避免让公众产生“公器私用”的合理怀疑,民事纠纷与行政调查需厘清界限,不能让公权力成为民事维权的附庸。
希望重庆警方就程序合法性、立案依据等问题能够公开回应。
后续事件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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