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湛江市霞山区,江霞广场不仅是一个地标性商业综合体,更是一个由村集体全资控股、内部管理高度统一的典型案例。其背后的运营主体——湛江市江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霞物业”),由霞山村委会100%控制,展现出一条清晰的“村集体—企业—人员”三位一体的管理路径。
01 村集体全资控股,控制权高度集中
江霞物业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3050万元。其股权结构极为清晰:霞山村委会直接持股96%,其余4%通过下属集体企业——湛江市霞山湛霞旅店间接持有。湛霞旅店成立于1992年,由霞山经济联合社全资控股,与霞山村委会同属霞山村集体资产体系。
这种“直接+间接”的持股方式,确保了村集体对江霞物业的绝对控制权,也体现了农村集体经济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资产运作能力。
02 两代村委书记接力,管理权平稳交接
在企业治理层面,江霞物业与湛霞旅店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路径,折射出霞山村集体内部管理层的代际传承。
黄会衡:霞山村委会原书记,且曾担任工农街道副书记。自湛霞旅店1992年成立起即任法定代表人,直至2023年;自江霞物业2008年成立起即任法定代表人,直至2018年,至今仍担任执行董事,掌握决策权。
黄建辉:2017年前任霞山村副书记,2017年至2025年任村委书记。自江霞物业成立起即担任经理,2018年接任法定代表人,2023年进一步接任湛霞旅店法定代表人,全面接管企业运营与对外代表权。
工商登记主要人员
关键变更时间节点
| 时间 | 事件 |
| 2008年1月3日 | 江霞物业成立,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为黄会衡,黄建辉任经理 |
| 2018年9月11日 | 江霞物业法定代表人由黄会衡变更为黄建辉 |
| 2023年6月19日 | 湛霞旅店法定代表人由黄会衡变更为黄建辉 |
03 权力分工明确,决策与执行并重
从企业内部权力结构来看,黄会衡与黄建辉的分工清晰,形成“决策核心”与“执行核心”的双层架构。 权利对比一览表 权力与收益分析表
04 关系全景图
霞山村委会通过直接持股与下属企业间接持股,完整控制江霞物业。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核心管理层的安排上,呈现清晰的内部传承路径:
黄会衡曾作为霞山村长期的主要负责人,长期担任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黄建辉早期作为村委会副书记即进入江霞物业担任经理,后逐步接任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这一交接路径表明,村集体在企业治理上采取了“决策与执行分离、逐步交接”的模式,既保持了管理稳定性,也实现了核心岗位的有序过渡。
05 结语:一个村庄的城市化缩影
江霞广场并非单纯的商业项目,它是霞山村集体经济在城市空间中的延伸。从股权控制到人事安排,从企业治理到权力传承,江霞物业与霞山村委会之间形成了高度协同的治理体系。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如何让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如何实现管理层的平稳交接、如何在现代企业制度与农村集体治理之间找到平衡——江霞广场的案例,或许能为更多类似项目提供一份值得“借鉴的样本”。(作者:黄志伟)
序号
主要人员
职位
任职状态
1
黄会衡
执行董事
2008年至2018年任法定代表人
2008年至今任执行董事
2
黄建辉
经理(法定代表人)
2008年至今任经理
2018年9月11日起任法定代表人
职位
现任
权利范围
权利性质
执行董事
黄会衡
决策权、机构设置权、聘任/解聘经理权、股东会召集权
决策核心(名义最高)
经理(法定代表人)
黄建辉
执行权、日常管理权、对外代表权、中层人事权
执行核心(实权运营)
层级
人员
权力/收益
决策控制者
黄会衡(执行董事)
掌握决策权、财务审批权、经理任免权
执行控制者
黄建辉(经理/法定代表人)
掌握日常经营权、对外代表权、收益支配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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