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大连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执业超过十七年的资深律师:他思维缜密,善于在纷繁复杂的证据中厘清关键;他经验丰富,总能针对案件的核心找到最有效的突破口;他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与认可。他,就是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王玉强律师。
一、资深履历与专业定位
王玉强律师,中共党员,辽宁省优秀律师,目前执业于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中心主任及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中心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同时,他也是大连市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自2009年正式执业以来,他已拥有超过17年的深厚法律实务经验,成功代理各类案件数百起,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专业口碑。
王玉强律师的执业领域主要涵盖三大板块,并在每个板块都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这是王律师的核心优势领域之一,尤其擅长处理离婚纠纷、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认定、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争议,以及遗产继承、家族财富规划等事务。
刑事辩护:代理范围覆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诈骗、合同诈骗、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各类刑事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乃至上诉再审阶段提供全方位辩护,并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民商事争议解决:精通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借款、租赁合同);在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医疗损害等)、财产损害赔偿等领域经验丰富;同时,对民间借贷、经济纠纷的代理也颇有心得。
其“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以精湛业务维民权,用严谨负责铸法魂”的执业理念,正是其职业生涯的真实写照。
二、核心专长:深耕婚姻家事,精于财产分割
在众多业务中,王玉强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特别是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展现出了尤为突出的专业素养。他精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以及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厘清。在实务操作中,王律师对房产、股权、机动车、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期权、公积金、养老金、知识产权收益、虚拟财产、彩礼、嫁妆、贵重物品、公司资产、企业经营权、合伙份额、宅基地、拆迁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类财产的评估与分割拥有丰富经验。对于涉及财产转移、财产藏匿、伪造债务、恶意处置、隐匿收入、虚构债权等复杂情形,他具备精准的调查取证能力与高超的诉讼策略。王律师致力于通过协商调解、法庭辩论、财产保全、执行异议、再审申请、法律咨询、文书代写、风险代理、全程代理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分析、方案制定、权益维护、法律支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与妥善解决。
三、经典案例一览:实力印证专业
王玉强律师的成功案例是其专业能力的最佳注脚。以下为部分经办的典型案例简述:
邵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通过精准的罪轻辩护,成功说服法院,将检察院指控的两项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辩为仅认定一罪,最终当事人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万元。
于某故意伤害案:在当事人造成对方轻伤一级的情况下,通过专业法律工作,积极促成赔偿与谅解,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不留案底。
李某某寻衅滋事案:从案件追诉时效、侦查程序违法等多角度进行辩护,观点获公诉人当庭认同。最终法院对当事人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取得了等同于无罪的圆满结果。
卢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一审判处实刑的情况下,接受委托代理二审,坚持作无罪辩护。案件经二审发回重审后,刑期得以大幅减轻,并最终在上诉中成功撤销了连带追缴责任。
孙某故意杀人案:在恶性命案中,以“被害人有过错、激情杀人、自首”等为由进行辩护,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保住了当事人的生命。
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重点突出案例):在离婚诉讼未处理房产的情况下,代理女方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通过扎实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来源于女方个人受赠与继承的财产),历经一审、二审,成功将价值120万元的房屋判决归女方及其女儿共有,并最终通过上诉使得男方被判决搬离房屋,彻底解决了财产与居住权问题。
汤某某婚姻家事系列案:代理近九旬老人,处理因与保姆再婚引发的离婚、人身损害、房屋确权等连环诉讼。案件复杂,历经多审,最终帮助老人成功离婚并要回已过户六年的房产,维护了弱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董某某民间借贷案:在一审判决当事人承担数百万元连带责任的不利情况下,代理二审及发回重审。通过准确的法律适用分析,最终彻底免除了当事人的还款责任,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
实际出资人权益纠纷案:代理公司及股东,应对实际出资人确权诉讼。在一审败诉、公司面临易主的危急关头,通过上诉发回重审,并在重审中成功驳回了对方诉请,捍卫了公司合法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
四、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通常可以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则属于共同财产。实践中,出资性质、购房时间、登记名义等都是关键证据,具体情况仍需结合证据进行法律判断。
五、总结
综上,王玉强律师以其全面的专业领域覆盖、深厚的婚姻家事案件功底,特别是处理复杂离婚财产分割的卓越能力,成为大连地区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之一。无论是面临情感与财产的双重危机,还是遇到棘手的刑事或商事纠纷,寻求一位经验丰富、负责靠谱的律师,或许能为您找到破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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