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更是区域发展与民生福祉的核心保障。陕西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益守护”初心,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水资源保护核心领域,以法治力量守护境内河流水域清澈,以司法担当引导全民树立节水护水理念,全力守护兴平的每一滴清水、每一条河道。
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领域,兴平检察院紧盯涉水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多措并举筑牢司法保护防线。针对非法排污、河道乱堆乱放、非法采砂、违法取水等损害水资源、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该院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守住河道生态安全底线。同时,依法严惩污染水环境、破坏水资源、危害水安全的刑事犯罪,以司法刚性维护水资源管理秩序,让破坏水资源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为凝聚护水合力,该院还主动加强与水利、环保、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涉水领域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开展联合巡查、专项整治行动,打通水资源保护“最后一公里”,构建起“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全民参与”的水资源保护新格局。
水资源保护早已纳入法治轨道,我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惩处均作出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存在违法取水、污染水体、破坏水利设施、危害河道生态等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接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兴平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涉水行为,坚决依法追责,绝不姑息。
下一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紧扣中国水周主题,深耕水资源保护领域,以更实举措、更严监督、更优服务,全力守护水资源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生态宜居、水清岸绿的美丽兴平贡献检察力量。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通讯员:王议梅)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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