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通州区川姜镇村民陈先生通过直播热线8558 8383向《有理走天下》栏目组求助。
村民投诉:三大建房问题 两月反映无果
陈先生介绍,去年有村民获批147平方米建房面积,但从批复到实际建设均存在争议。他先后向镇政府、12345政务热线反映近两个月,问题始终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无奈之下向栏目组求助。
结合相关政策及实地查看的情况,陈先生提出三点质疑:
第一,147平方米批复面积不合规,审批不合理。陈先生对照《通州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镇(街道),3~5人户宅基地不超过120平方米;人均耕地超过1亩的镇(街道),3~5人户宅基地不超过135平方米;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
“按照标准,4口人最多批复宅基地面积为135平方米,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4.5平方米(135*70%)。但是政府批复的面积却是147平方米,这个作何解释?”投诉人陈先生说。
第二,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远超批复面积。经其自行测量,涉事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超建105.5平方米。
第三,房屋层高接近4米,超出规定范围。经现场测量,涉事房屋楼层高度接近4米,而《通州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农房的建设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层高2.8米~3.5米。
对此,陈先生希望综合执法部门尽快到现场核查,若认定违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媒体调查:逐项核实诉求 官方明晰合规依据
接到市民陈先生的投诉后,《有理走天下》节目组第一时间联系了通州区川姜镇建设办,对三项疑问逐一核实。工作人员对照《通州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对相关情况作出明确回应:
(一)批复面积核实:147平方米批复合规 审批有据可依
工作人员表示,该户由户主和其母亲共同申请建房,其母亲为单独户口,按照规定获批宅基地面积90平方米;户主一家4口人获批宅基地面积120平方米,两处宅基地总面积共计210平方米。
按照政策“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的规定核算:210平方米×70%=147平方米,与官方批复建筑面积完全一致。由此确认,147平方米批复完全合规,不存在审批违规问题。
(二)层高问题核实:符合政策规定 不认定为违规
针对层高接近4米的投诉,工作人员解释:文件对农房层高表述为“一般”不超过三层,层高2.8米~3.5米,“一般”为指导性标准,并非强制性禁令;而政策中“不得超过”的刚性要求为: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1.4米、架空层层高不得大于2.2米、建筑总高度不得大于15米。经核查,涉事房屋整体高度均符合刚性标准,层高问题不构成违规。
(三)实际面积核实:确属超方违建 超建面积25平方米
经镇建设办及相关部门对涉事房屋进行精准测量、复核,此前投诉人陈先生自行测量的200平方米为估算数据。该户批复合规面积为147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为172.97平方米,超建面积25平方米,该部分属于违规。
后续跟踪:违规处罚正在推进落实中
经媒体介入、多部门联合核查,此次建房争议已全部厘清:147平方米批复合法、房屋层高合规,25平方米超建部分属于违规,需依法整改处置。
3月27日,记者从川姜镇建设办处获悉,针对超建部分的整改要求及罚款金额已经通知到位。其中,1万元罚款已收缴完成。
政策讲明白、问题查清楚、违规有处理。在《有理走天下》栏目组持续关注与川姜镇建设办的积极核查处置下,村民陈先生反映的建房纠纷已逐一厘清、妥善回应。既澄清了群众疑惑,也依法处置了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村建房秩序与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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