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交警】
近期,福州交警持续开展
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紧盯路面通行关键环节
严查假牌、套牌、无牌、
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每一块号牌
都是电动自行车唯一的“身份标识”
无论是使用伪造号牌、套用他人号牌
还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都逃不过福州交警的“火眼金睛”
也必将面临法律的严肃处理
时间:2026年3月16日
路段:安南路
违法人员:薛某威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时间:2026年3月18日
路段:三县洲大桥辅道
违法人员:吴某水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时间:2026年3月20日
路段:夏莲路
违法人员:郑某娥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时间:2026年3月21日
路段:西二环南路工业路口
违法人员:张某
违法行为: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
时间:2026年3月21日
路段:西二环南路工业路口
违法人员:焦某祥
违法行为: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
时间:2026年3月23日
路段:广达路国货西路口
违法人员:苏某桩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时间:2026年3月23日
路段:广达路国货西路口
违法人员:黄某鑫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非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 。
第四十六条第一至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
(一)应当登记未登记或者已注销登记、撤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此外,电动自行车号牌
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对于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行为
交警同样会现场进行教育处罚
并责令立即整改
切勿心存侥幸
福州交警 对电动自行车
涉牌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
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不想被交警蜀黍拦下?
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
遵守法规 安全骑行 文明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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