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交警】

近期,福州交警持续开展

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紧盯路面通行关键环节

严查假牌、套牌、无牌、

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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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块号牌

都是电动自行车唯一的“身份标识”

无论是使用伪造号牌、套用他人号牌

还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都逃不过福州交警的“火眼金睛”

也必将面临法律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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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3月16日

路段:安南路

违法人员:薛某威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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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3月18日

路段:三县洲大桥辅道

违法人员:吴某水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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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3月20日

路段:夏莲路

违法人员:郑某娥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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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3月21日

路段:西二环南路工业路口

违法人员:张某

违法行为: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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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3月21日

路段:西二环南路工业路口

违法人员:焦某祥

违法行为: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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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3月23日

路段:广达路国货西路口

违法人员:苏某桩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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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3月23日

路段:广达路国货西路口

违法人员:黄某鑫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非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

第四十六条第一至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

(一)应当登记未登记或者已注销登记、撤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此外,电动自行车号牌

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对于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行为

交警同样会现场进行教育处罚

并责令立即整改

切勿心存侥幸

福州交警 对电动自行车

涉牌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

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不想被交警蜀黍拦下?

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

遵守法规 安全骑行 文明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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