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关于2026年清明节

祭扫活动的通告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弘扬孝道、慎终追远的传统节日,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平安、文明、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殡仪馆(含状元埔陵园、思亲堂)祭扫活动,时间统一安排为4月1日至12日。各镇(街)、公墓(陵园)、骨灰楼堂(含宗教活动场所)、生命公园、传统墓葬点、小南洋公墓,由所在镇(街)、相关单位自行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可咨询镇(街)或相关单位。

二、请广大市民合理规划祭扫路线和时间,尽量错峰祭扫、分时祭扫,避免交通堵塞。祭扫期间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做到文明礼让、有序通行,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4月1日至12日,市公交公司开通龙江街道水南公交站至市殡仪馆免费专线公交车(30分钟一班,首班车7:00,末班车17:00;4月4日至6日期间首班车6:00)。

三、4月4日至4月6日,霞渔线(创业大道至状元埔路)实行限流。开通奥莱小镇至市殡仪馆免费专线公交车(10分钟一班,首班车6:00,末班车17:00),奥莱小镇内免费提供停车场,所有祭扫车辆统一停在奥莱小镇,乘坐接驳车前往市殡仪馆。

四、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购买、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严禁在社会公共场所、福清市殡仪馆(含状元埔陵园、思亲堂)及全市林间、山地、墓位附近焚烧纸钱冥物、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草原、林区、墓区等重点区域,共同守护公共环境和生态安全。

五、倡导移风易俗,提倡采取踏青遥祭、鲜花祭扫、植树缅怀、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先辈、追思故人,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绿色健康、低碳文明的方式表达,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六、严禁新建坟墓、翻修旧墓(视同为新建坟墓),祭扫时不得乱砍滥伐、破坏植被,不得出现土层裸露,如有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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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凤至 何晓丽

审核 张晨

监制 吴凌 峰 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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