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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拒执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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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中,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等待判决兑现的焦灼,一边是被执行人挥金如土、隐匿财产的逍遥,强烈反差是对社会诚信底线的严重践踏。这些行为关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更关乎司法权威的树立。为严厉打击此类行为,维护司法公信力,近日,泗阳法院依法对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案例一

外地务工有收入,隐瞒不报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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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判令偿还15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拒不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其决定并执行拘留十五日,陈某仍拒不申报财产,又被法院决定罚款五千元,但其仍不履行。经查,陈某在外省务工期间有工资收入至少10万元,足以部分履行债务,但他却隐匿收入、分文未还。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从司法拘留到罚款再到刑事处罚,清晰展示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组合拳和递进式惩戒体系。

案例二

二年豪掷三百万,隐匿财产买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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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唐某因多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判令还款,尚有十余万元未执行到位。唐某明知自己有未履行完毕的债务,却在四年内累计购买彩票310余万元,同时还使用他人账户隐匿经营收入11万余元,妄图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法院审理认为,唐某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唐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公开宣判警示

两名“老赖”终尝“拒执”后果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两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宣判当日,法院特组织了一批正在执行程序中的被执行人旁听宣判全过程。以案示警,以案释法,法院通过最直观的方式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拒执的代价。本次宣判不仅是对二被告人的惩罚,更向社会传递出法律不是“稻草人”,裁判不是“橡皮泥”,挑战司法权威,必将付出代价。

法官提醒

泗阳法院在此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绝非一纸空文,司法权威不容挑衅,务必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企图通过转移、隐匿财产,或者以其他方法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切莫因一时糊涂,挑战法律底线,最终从“失信被执行人”沦为“阶下囚”。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王 洋

审核 | 常开平、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