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闹得人心惶惶的“熊出没”问题,举国上下愣是找不出有效对策。
其实,不是没有对策,而是日本的“怕担责”通病,在这件事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3月27日,日本最高法的一纸终审判决,77岁的池上治男终于等到属于他的公平。为此,他已经抗争了整整7年。
2018年,北海道砂川市发生“熊出没”。一般情况,有熊出现,无需刻意驱赶,正所谓大自然也属于野生动物。
但如果出现在人类居住活动区域,有极大可能对人造成伤害的话,地区行政部门就得采取应对措施。赶熊回山,抓熊放回山,或开枪击杀。
这年的熊害比较严重,砂川市请来该市的“猎友会”。日本也是禁枪国家,但“猎友会”的正式成员可合法拥有猎枪。
农田、山林多的地区都有“猎友会”,由当地男子组成。抓捕或驱逐野猪、熊、猴子等动物,保护当地人的正常生活。说白了,“猎友会”是某种意义上的“护乡”组织联防队。成员们并非专职,平时各有工作,被召唤了才上岗当猎人。
2018年,砂川市“猎友会”受砂川市所托,前往熊害区域“把熊赶走”。
开头提到的池上治男,是砂川市“猎友会”会长。
当日,在征得砂川市行政方面的同意,以及现场警方的监督下,老猎人举起猎枪,向熊开了枪。
这一开枪,可不得了了。
事后,立马有人跳出来投诉,称事发地区有建筑物,一不小心,被子弹射中,后果不堪设想。
怎么处理这种“民怨”呢?
谁都不维护“猎友会”,事儿推到老猎人身上就完了。最后,北海道公共安全委员会出来,取消池上治男的猎枪持枪证。
理由就是——子弹恐会射中建筑物!这真是一个不得罪各方,只让老猎人倒霉背锅的“高性价比”解决方案呀。
听到这结果,池上治男气坏了。
开枪是砂川市同意的,现场又有警方监督,怎么最后处罚了他?而且理由如此荒唐勉强。
当时年已70的他,无论体力还是眼力,哪怕不被强制取消持枪证,也到了该引退的年纪。就因为咽不下这口冤枉气,老爷子豁出去一条老命,也要抗争到底。
从此开始了长达7年的诉讼路,要求撤回不当处分。
一审时,老爷子提出“周围并非住宅密集区域”“在确认安全后才开枪”“射出去的子弹留在熊体内”等。
地方法院也认可了老爷子的说法,判定“取消猎枪证的处分属于违法”。
可是,到了二审,又推翻了一审判决。以“射击轨道有可能发生变化,因而击中障碍物”为由,裁定北海道公共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处分不违法。
这么判的话,日本全国各地的“猎友会”可就不干了。
赶熊这事儿本就带有志愿者性质。虽有些补贴,但金额低的可怜。冒着一定的人身危险,爬上爬下累死累活的,两小时不过3000日元。
出了池上治男这档子事后,砂川市表示:行政同意开枪,但判断是否开枪,何时何地开枪,得由在现场的“猎友会”决定。
得!市镇行政不用担责,现场警方不用担责,“猎友会”吃力不讨好就罢了,还要被推出来背下所有的锅。
眼看不妙,各地“猎友会”纷纷自保。仅北海道,其境内71个“猎友会”全都明确声明:“猎友会”有权拒绝当地行政的除熊害请求。
惹不起,咱躲得起,索性从开始就拒绝沾边。
池上治男没被二审结果打趴,他继续上诉至日本最高法。
3月27日,最高法宣布终审判决:取消猎枪证的处分违法,需撤销该处分。
从70岁告到77岁,历时7年。池上治男赢了吗?
老爷子无奈地表示:本来就不应该有那个处分,最高法的判决只是让事情回到原本的正常状态。
好好的为民“除熊害”,折腾成给自己的“洗冤录”。他之所以抗争到最后,是希望有了这一判例,今后日本各地“猎友会”不再遭遇他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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