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31日发布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或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养殖禽畜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品等动物类及其副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使用鸡肉、鸭肉、猪肉等冒充牛羊肉,或者以添加香精、牛羊油等方式加工假牛羊肉制品,以合成肉冒充原切肉;在肉制品加工中滥用工业双氧水、甲醛、吊白块、工业火碱等非食用物质对肉制品漂白、防腐、浸泡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生产、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注药肉,以及在屠宰、销售环节注水注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夜市、烧烤店、大排档、火锅店等肉制品经营场所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涉嫌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并揭露行业"潜规则",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二)举报人对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株洲市公安局食药知支队
举报电话:
110
举报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
来源:株洲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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