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6年云南省“生态为民”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这是云南省自2024年以来持续推进该行动的新一轮部署,聚焦群众身边环境“急难愁盼”问题,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升环境治理质效,推动“诉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让生态福祉惠及更多百姓。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云南省“生态为民”行动前期实践已有效降低环境投诉举报率,显著提升公众环境满意度。2026年行动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靶向发力,重点攻坚噪声油烟、污水乱排、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民生痛点。通过梳理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长热线转办件,云南省筛选出100件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投诉或久拖未决的环境问题纳入省级攻坚清单,同时围绕油烟噪声扰民、垃圾乱堆、饮用水安全等领域开展19项专项整治,以“整改一批、带动一片”的治理思路,推动区域环境问题系统解决。
为确保行动落地见效,云南省构建起全链条推进、全方位监督的工作体系。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统筹日常工作,对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处室,实行分区督办和定期“回头看”。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开展重点督办,实施全程“点题”监督,为行动推进保驾护航。同时,云南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整改核心标准,坚持全过程公开透明,在官网及时公布问题清单与整改进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现场监督,并建立“受理—核实—整改—反馈—销号—回访”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州市自查自验、省级组织验收的两级销号制度,从制度层面确保问题真整改、整改见实效。
此次“生态为民”行动,是云南省深化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的具体体现,更是将环境治理着力点放在群众身边的重要实践。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把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群众的幸福优势,用蓝天白云、清水绿岸的生态画卷,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云南筑牢生态根基,让生态保护成果成为百姓幸福生活的坚实支撑。(张国涵)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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