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教育局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

《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的通知

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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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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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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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