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身边没人照管,谁来临时接手?意定监护正在启动过程中,谁来兜底保障?这些基层治理中关乎特殊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如今有了明确的司法解决方案。
3月3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携手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临时监护“三方四步”机制与工作指引,针对基层治理中孤寡老人、失能失智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监护缺位的共性难题,打通了紧急状态下临时监护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老人倒下,患病儿子谁来照顾?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一场监护权变更特殊程序庭审在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静邻”就业服务站拉开序幕。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白云担任主审法官,辖区各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现场观摩。
被监护人汪先生自幼患有精神疾病,常年在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多年来各项事务均由父亲汪老伯代为办理。汪老伯的妻子聂阿姨因身体状况不佳,常年居家几乎不出门。2024年4月,年事已高的汪老伯向静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担任儿子的监护人,根据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机制要求,白云便将法庭“搬”到汪老伯家中,上门审理并判决指定汪老伯为汪先生的监护人。当时,汪老伯夫妇曾多次表达担忧:“我们年纪大了,要是哪天我们也倒下了,患病的儿子该由谁来照顾?”
2024年5月,为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静安区人民法院与彭浦新村街道居委会共同协助汪老伯夫妇与侄子聂先生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
然而不久前,汪老伯突发疾病,确无监护能力,聂阿姨无法出门且缺乏沟通交流能力,导致汪先生的身份证办理、补贴领取、医疗决策等事务陷入无人处理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彭浦新村街道居委会第一时间承担起临时监护职责,同步协助聂先生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变更监护人的申请,并出具了同意聂先生担任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由于此时汪先生的日常事务已由聂先生实际代办,且居委会也已主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并未出现完全无人照管的紧急真空状态,因此法院无需另行指定临时监护人。
考虑到该案的情况有一定普遍性,涉及的临时监护、意定监护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案件的承办法官白云特意将这起案件的庭审放在社区公开审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我们就是要通过鲜活的案例,让社区工作者清楚临时监护、意定监护这些民生案件怎么办、流程怎么走。”白云表示。
最终,经过严谨的法庭调查、事实认定,白云当庭判决指定聂先生为汪先生的监护人,确保汪先生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明确临时监护事务的操作标准
临时监护是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基层治理领域的高频难点。但实践中,权责边界模糊、操作规范缺位、风险保障不足等现实堵点,既导致基层履职者“进退失据”,也容易让特殊群体陷入权益救济的“真空地带”。
庭审结束后,针对上述实践难题,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海有以《居委会临时监护的规范履职与申请指定监护的司法衔接》为主题开展专题授课,旨在厘清履职边界、统一操作标准,为基层社区工作者开展临时监护工作提供专业司法指导。
“亲属找不到怎么办?”
“管理被监护人财产时怎么留痕?”
“给被监护人做医疗决策,会不会担责?”
针对基层工作者的这些履职困惑,李海有也给出了可落地的解决方案,明确“监护履职应当依法审慎开展,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通过明确统一的履职标准,有效消除了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筑牢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制度防线,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的温度与效能。
活动现场,白云与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街道副主任崔发鹏共同向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等赠送了《彭浦新村街道居委会临时监护工作指引(试行)》,推动临时监护工作跨部门协同落地。
该指引在法院专业指导下,由彭浦新村街道编制出台,从四个维度明确了临时监护事务的操作标准与法律边界:
·核心原则:明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尊重意愿、依法履职、公开透明、权责统一、专业协同等核心履职原则,划定多项履职负面清单,为居委会履职划定清晰边界。
·全流程规范:覆盖从发现报告、调查评估、确认备案到职责履行、后续衔接的全流程操作规范,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
·标准化配套:配套制定10项标准化工作样表,统一工作记录格式,确保履职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
·重点环节要求:对财产代管、医疗决策等重点环节制定明确操作规范,例如单笔支出超过特定金额需经居委会主任、书记双签字,医疗决策需遵医嘱并形成书面记录等。
随后,为了妥善应对辖区居民未来可能出现的紧急特殊情况,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朱钢与彭浦新村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丽珍共同发布临时监护“三方同时响应、四步指定监护”联动机制。
三方同时响应机制:
1.实现紧急情况的同步处置,居委会作为一线排查主体,发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核实上报;
2.街道接到报备后,立即统筹协调民政、卫健、公安等部门开展应急救助;
3.法院同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当日申请、当日立案、3日内审结”的快速办理机制,实现应急处置与司法程序无缝衔接,确保特殊群体在监护真空期得到及时救助。
四步指定监护流程:
第一步:法院快速受理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
第二步:居委会配合法院开展事实核查,形成完整的核查报告;
第三步:法院依托街道巡回审判点开展社区巡回审判,当庭作出裁判;
第四步:街道、居委会建立临时监护专项台账,便于完成监护责任移交,实现“排查-响应-裁判-履职”全闭环管理。
这套机制特别针对“老养残”家庭监护失效、独居突发疾病、意定监护衔接空档等5类常见紧急情形,明确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确保紧急情况有人管、管得快、管得规范。
“临时监护不是‘独角戏’,需要司法机关、街道、社区、社会机构的多方协同。”傅朱钢表示,本次发布是静安区人民法院推动司法服务延伸至社区治理最前沿的又一实践成果,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和完善的机制保障,既解决了社区工作者“不敢干、不会干”的问题,又实现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制度化、常态化。
从意定监护、公职监护再到临时监护,静安区人民法院正逐步构建起一套覆盖监护类案件全流程、全链条的司法指引体系,通过明确的流程规范、权责划分与实操指引,推动司法职能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为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织密了制度防护网。下一步,静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健全监护全流程司法保障机制,以专业司法服务赋能基层治理法治化,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注入更强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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