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海南首次尝试为全岛的城市更新活动进行专门立法。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这份草案长达六章五十一条,旨在为未来如何改造我们的老旧小区、活化历史街区、升级城市功能,确立一套清晰、稳定且可操作的法律框架。
简单来说,它回答了三个核心问题:城市更新到底谁说了算?钱和地从哪里来?具体怎么操作?
草案明确,城市更新不再是政府或开发商单方面的事,而是一个需要多方共同参与的“协作工程”。
首先,政府负责“搭台”和“定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承担领导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并把城市更新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住建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是主管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需要协同配合。
最关键的变化在于,你作为房屋的业主或使用权人(法律术语叫“物业权利人”),被明确为重要的参与和实施主体。草案鼓励业主们进行“自主更新”。
也就是说,如果你和邻居们对小区改造有共同想法,理论上可以自己组织起来推动。
对于涉及拆除重建或改建的项目,草案设定了明确的“民意门槛”。
例如,在项目启动前,需要征得绝大多数权利人的同意。
具体来说,如果是单一地块,需要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或者产权份额超过四分之三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这给了业主们实实在在的话语权,避免了“被更新”的情况。
为了避免更新工作杂乱无章,草案设计了一套从诊断到实施的完整流程,可以理解为城市更新的“标准操作手册”。
一切从“城市体检”开始。政府会定期给城市做“体检”,找出哪里设施老化、哪里功能缺失,这些评估报告将成为所有更新计划的基础。
然后,市、县政府会依据体检结果编制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划定重点区域,建立项目库。
对于成片更新的区域,还会编制更详细的“片区策划”。具备条件的项目会被纳入年度计划,优先解决安全隐患大、居住环境差、配套严重不足的区域。
在具体建设标准上,草案也展现了灵活性。
对于以改造提升为主(非推倒重来)的项目,在保障公共安全和邻里权益的前提下,一些现行的严格技术标准,如建筑间距、停车位数量等,可以按照“不低于现状”的标准来执行。这为很多受制于老旧规划而难以改造的项目松了绑。
资金和土地是城市更新最大的难题,草案对此给出了一系列颇具吸引力的支持政策,其中不少利用了海南自贸港的独特优势。
在资金方面,除了政府财政投入,还可以依法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本身能享受海南自贸港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政府大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支持发行基础设施领域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探索设立城市更新基金。
在土地政策上,创新力度更大:
供地方式更灵活:除了常规出让,还可以采用土地租赁、带设计方案出让。那些面积小、形状不规则的“边角地”,如果确实无法单独开发,甚至可以协议出让。
地价有优惠:土地价款可以合理确定并分期缴纳;项目中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公共服务设施,其面积不计收地价。
给企业“试错”空间:一个重磅政策是 “5年过渡期” 。
企业利用旧厂房、旧楼宇发展自贸港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可以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无需办理用地手续。必要时还可再延长5年。这极大地降低了企业转型的初始成本和风险。
容积率可奖励:为了鼓励项目完善公共配套、保护历史文脉或发展产业,政府可以给予额外的容积率奖励,或者允许将奖励的建筑面积指标在全县市范围内跨地块、跨项目使用。
这解决了更新项目因承担公益责任而可能亏损的难题。
草案特别强调,城市更新不是“一刀切”的大拆大建。
对于老旧小区改造,要求必须结合居民意愿,同步建立长效的物业管理机制。
对于历史文化,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资源调查和影响评价,要保护老城格局和街巷肌理,鼓励对历史建筑进行合理的活化利用。
甚至在搬迁安置环节,确立了 “先安置后搬迁” 的原则,安置房的配套基础设施要与房子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保障居民权益。
这份条例草案的出台,标志着海南的城市更新工作正试图从依靠单个政策文件推动,转向依靠一套系统、稳定的法律制度来保障。
一旦立法通过,意味着海南的城市更新将进入一个更具确定性、更可持续的新阶段。对于市民,它意味着家园的改造将更尊重民意、更有保障;对于市场,它意味着投资参与有了更清晰的规则和更实惠的政策。这不仅是城市面貌更新的“新政”,更是城市治理模式的一次重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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