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回应鞠婧祎涉税事项:

3月30日,我局收到关于鞠某某涉税事项的实名举报。自2025年9月起,我局多次收到类似举报线索,经认真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并已向举报方反馈了调查结果。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为本次举报是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且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我局依法不予受理。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税收监管,一体推进查处违法、优化执法、促进守法、保护合法,努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和诚信纳税的税收生态。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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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网传丝芭传媒举报鞠婧祎逃税引热议。下午,丝芭传媒发声明回应称关于3月31日网络传言的涉税举报问题,公司郑重澄清并非举报主体,并称任何操控将祸水引向公司的作秀,其根本目的是模糊焦点,混淆视听。

全文如下:

我司注意到今天网络上有人发布了实名举报鞠婧祎偷税漏税的内容,鞠婧祎所控制的微博号“鞠婧祎_Official”随即发布了一份声明对我司进行了诸多不实指控。

自与鞠婧祎发生一系列纠纷以来,我司遭受了多轮网暴,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我司进行造谣、诽谤,引导鞠婧祎的粉丝(其中包括大量未成年人)大量转发与我司有关的不实负面信息。在涉及相关争议处理期间,我司始终坚持冷静、克制、包容与理性的应对。每一次舆情的回应都是被迫之举,我司自始至终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关于3月31日网络传言的涉税举报问题,我司郑重澄清,我司并非举报主体。任何操控将祸水引向我司的作秀,其根本目的是模糊焦点,混淆视听。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艺人更应积极自审自查,接受舆论的监督。

此外,丝芭传媒还在声明中连发三问质疑鞠婧祎财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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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报道,鞠婧祎被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指控其2024年瞒报收入比例近88%,上海税务部门已受理核查。

3月30日,鞠婧祎被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税务部门已受理核查,举报材料称其2024年瞒报收入比例高达88%。举报信显示:鞠婧祎2024年全年申报收入为1100.18万元,但仅2024年6月至12月期间,其参与的影视、商务活动收入保守估计超5000万元,瞒报比例近88%。举报材料包含收入申报表及未申报项目明细作为证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26年3月30日出具《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接收回执》(编号:2026-013),表明已受理举报并启动稽查程序,同时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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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鞠婧祎工作室“鞠婧祎_Official”回应称,艺人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的纳税等义务,并已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抽查、检查程序。艺人已委托律师对丝芭传媒的恶意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丝芭传媒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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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鞠婧祎工作室@鞠婧祎_Official 账号显示自行申请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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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知名演员、歌手,鞠婧祎与经纪公司丝芭传媒的合约纠纷愈演愈烈,引发关注。双方你来我往,各执一词。

此前,丝芭传媒称鞠婧祎多次罔顾事实、编造谎言,“涉嫌严重经济犯罪”。

2025年12月16日,鞠婧祎方称双方合约已于2024年6月到期,丝芭传媒所谓补充合约系伪造,且该公司长期、多次串通其关联公司通过签订“双重合同”的方式隐瞒演艺收入真实金额,截留、侵占本应属于鞠婧祎的演艺收入。

丝芭传媒则称鞠婧祎在行业内和相关平台上散布“个人只拿到金额极低的工资,没有业务分成并受到长期压榨”等谣言,并公布了给予鞠婧祎的收入和待遇。根据丝芭传媒此前所言,鞠婧祎合约2033年8月才到期。

丝芭传媒回应鞠婧祎待遇和收入分配问题,称曾出资人民币1.6亿余元,为鞠婧祎单飞发展后规划影视发展路线,截至2024年5月,已向鞠婧祎结算支付税前金额共计139044543.5元,均有本人签收凭证,并按月支付固定收入25万元(税前),还提供专职司机、房车供其使用多年,提供上海高级公寓供其居住。

鞠婧祎1994年6月18日出生于四川省,影视演员、流行乐歌手。2013年11月2日,鞠婧祎凭借SNH48《剧场女神》团体公演正式出道,主演了《九州·天空城》《芸汐传》《新白娘子传奇》等影视剧。目前,其主演的《月鳞绮纪》《千香》《万花世界》《来战》等多部影视作品待播。

来源:新华社、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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