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1日,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公告显示,我爱我家子公司近期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经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807.02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我爱我家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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