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达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渠县纪委监委对万源市委社会工作部原部长王显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显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礼金;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煤矿安全监管、手续签批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王显飞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万源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万源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达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核、达州市委批准,决定免去王显飞中共万源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万源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万源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渠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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