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奔流新闻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惠民服务举措,4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使用进行调整,并将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燃气费、停车费及其他住房消费相关费用纳入提取支持范围,每人每年提取额度增加至2万元。
扩大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范围。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范围扩大至住房贷款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自2021年起纳入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库的住房均可提取;取消“费用发票”申请要件;放宽提取频次,每人每年可提取1次;累计提取限额提高至5万元。
优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将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燃气费、停车费及其他住房消费相关费用纳入提取支持范围,每人每年提取额度增加至2万元;取消提取频次限制;同时取消“缴存人或配偶在兰州市域内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且当年未提取(含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用于该房屋的其他住房消费支出”条件限制。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税款。将购买自住住房缴纳的增值税和契税纳入购房支出总额。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首付款。购房人拟购买兰州市域内二手自住住房,已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每人可申请提取1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该房屋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欧阳海杰
编辑丨丁凯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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