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发布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万炜、刘岳、田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公告,三位独立董事均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隐瞒。核查意见指出,自任职以来,万炜、刘岳、田宏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履职的利害关系。董事会确认,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符合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此次核查是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常规举措,有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蓝思科技董事会确认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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