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北京,64岁大爷到一按摩店按摩时,一连点了2个女技师为自己服务,过程中便感觉忽冷忽热,事后,又出现拉肚子、冒虚汗等症状。按摩店的女技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忙前忙后地照顾大爷,得知大爷刚刚做过心脏搭桥手术,还劝大爷就医,不过遭到了大爷的拒绝。随后不久,大爷的病症加重,喘不上来气,开始抽搐,按摩店的工作人员也不顾大爷的意愿将大爷送医抢救,但是悲剧的是大爷最终还是死亡。
事后,虽然经鉴定大爷系猝死,但是大爷的家人难以释怀,认为按摩店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以及安全保障义务,对大爷的死亡存在过错,要求按摩店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56万余元损失。按摩店喊冤!法院这样判!
60多岁的杨大爷患有心脏病,并曾做过2次心脏搭桥手术。
或许是为了调理身体,杨大爷在一健康管理公司办了一张VIP卡,没事就去门店里按按摩。
2024年8月1日下午3时许,杨大爷像往常一样来到该健康公司的门店按摩。一连做了“背+药”“中焦+药”“腿部+摩奇+药”“三排(腹+腹股沟)”“三排(腹+腹股沟)”4个按摩项目。
其中,“背+药”是由一名女技师单独做的,“中焦+药”“三排(腹+腹股沟)”是由另一名女技师做的,其中腿部的项目则是前述2名女技师共同完成的。
按摩过程中,杨大爷便一会儿说热,一会儿说冷。
技师也并未放在心上,在为杨大爷服务的同时,数次耐心地为杨大爷开关空调。
全部的项目做完后,杨大爷便起床去上了个厕所。
回来后,便拉着技师说自己拉肚子、冒虚汗,胸口还发闷,想找个地方躺着休息休息。
技师当即找了个空的房间,让杨大爷躺下休息,期间,又是给杨大爷端茶倒水,又是给杨大爷量血压,而后见杨大爷的高压只有60多,还给杨大爷拿了些饼干、淡盐水,并把杨大爷的情况告知给店长。
随后,店长多次查看、询问杨大爷的情况,在得知杨大爷患有心脏病,还做过手术后,还曾询问杨大爷要不要去医院看看,不过遭到了杨大爷的拒绝。
结果,没过多久,杨大爷的病症便加重,喘不上来气,开始抽搐。店长见状当即拨打了120,技师也没闲着,又是为杨大爷按人中、掐虎口,又是为杨大爷做心肺复苏。
可悲剧的是,120赶到现场,将杨大爷送到医院时,杨大爷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死亡。
事后,当地警方介入,查明上述事实,又经鉴定杨大爷系猝死,排除了刑事案件icon的可能。
不过,虽然如此,杨大爷的家人难以释怀,认为杨大爷在按摩过程中便已经喊着不舒服,技师没有当回事!在知道杨大爷患有心脏病、还做过手术后,没有及时联系杨大爷的家人,也没有将杨大爷送医,延误了杨大爷的抢救,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以及安全保障义务,对杨大爷的死亡存在过错,要求涉案健康管理公司赔偿。
遭拒后,便将涉案健康管理公司告上法庭,索要156万余元赔偿。
法庭上,面对杨大爷家人的控诉,涉案健康管理公司喊冤,认为杨大爷系因病猝死,与自身所提供的服务无关。
自身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将杨大爷送医,是因为杨大爷本人不愿意,而且杨大爷自己也没有联系家人。
法院怎么判?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icon。
可见,涉案健康管理公司作为经营者确实对像杨大爷这样的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涉案健康管理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是看涉案健康管理公司是否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一般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第一是,硬件设施、人员、服务等等是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标准。
第二则是保护措施和赴救行为是否积极、及时、得当。
具体到本案,法院发现为杨大爷服务的一名女技师并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同时认为涉案健康管理公司在杨大爷的身体出现状况,且得知杨大爷患有心脏病还做过手术后,虽然为杨大爷提供了一些照护义务,但是没有足够重视,没有及时询问杨大爷家人的电话,并将杨大爷的情况告诉给杨大爷的家人,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且与杨大爷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需要承担责任。
不过法院同时认为,杨大爷作为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明知自身患有心脏病还做过手术,在身体出现状况意识尚清醒的时候,没有主动联系家人,也没有拨打120,在涉案健康管理公司询问是否需要就医的情况下,也没有积极回应,而是寄希望通过休息恢复,对自身猝死的发生,同样存在过错。
最终认为杨大爷自担85%的责任,涉案健康管理公司承担15%的责任为宜,核定杨大爷家人提出的各项合理诉求,最终判决涉案健康管理公司限期赔偿杨大爷家人23万余元损失。
一审判决后,涉案健康管理公司表示不服,曾提起上诉,不过并没能改变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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