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50岁的女教师,在回家途中,遇到了一个奇葩司机,悲惨地死去。

她遭遇了车祸,被一辆汽车碰撞,司机刘某连忙停车查看,女教师倒在地上,一时起不来身。

恰在此时,又来了另一辆车,司机是个肖姓男子,他在开车前喝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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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肖某,车辆碰撞到了女教师,女教师伤上加伤。

那一刻,肖某就像被恶魔附体一般,他恶狠狠地猛踩油门,车辆从女教师的身上碾压过去。

可怜的女教师,衣服被肖某的车辆勾住,又被肖某企图逃逸的车辆,高速拖行了近6公里——准确地说,是5.9公里。

女教师就这样被肖某的杀人车辆,活活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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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的车上,包括他自己,共有五个人,都是陕西交控集团的同事。

对肖某令人发指的行径,车上竟无一人制止。

其中还有人给肖某出馊主意:“找个替死鬼,给你顶包”。

肖某当即和本公司的另外两名员工联系,要求他俩替自己的罪责顶包

——当然,纸里终究包不住火,何况肖某等人的这套骚操作,自始至终不但恶毒如蛇蝎,而且愚蠢得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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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连同给他出坏主意“找人顶包”的人,都有着非常体面的工作,很可能学历也不算差,智力更是毫无问题。

他们究竟怎么了?人格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从品行到头脑,为何突然变得连畜生都不如?

这令人想到了美国心理学家罗伊·F.鲍迈斯特尔的一本书:《恶:在人类暴力与残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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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日子完蛋了,我被剥夺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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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日子完蛋了,我被剥夺了一切!”

仔细阅读这本书,再对照下行径似乎匪夷所思的肖某,难免令人联想到了十余年前的“药家鑫案”。

201010月,在某音乐学院读大学的药家鑫,开车出门,在一个偏僻之处,不慎撞倒了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年轻女子。

药家鑫下了车,看到那个女子伤得很重,顿时意识到,这不是赔点钱就能赶快私了的事情。

那个女子倒在地上呻吟,眼睛紧紧盯着药家鑫的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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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过去从无案底的药家鑫,突然仿佛变身成了恶魔。

他从车里拿出一把小刀,对着这个女子的致命部位,连刺八刀,当场将这名女子杀害。

入狱后的药家鑫表示,当时他撞了人,发现对方盯着自己的车牌号,顿时觉得:

“糟了,这个女人要讹上我,要让我的生活,从此不得安慰!”

又惊又怒的药家鑫,立刻想到了四个字: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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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无疑非常愚蠢,杀害了无辜,他自己也被判处死刑。

书中对这类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在作者看来,上述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和“因为遭遇一些远远不足以致命的不幸或者失败,就想不开自杀”,进行类比。

比如升学考试砸锅了,或者突然失业了、失恋了,按常理讲,只要身体依然健康,就可以从头再来。

但对某些人来说,这意味着我的好日子完蛋了,或曰我被剥夺了一切,从此变得毫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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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既可能觉得自己“变成了烂命一条,甚至活着都多余”,进而轻生;

可有可能把这种绝望,或曰“被剥夺感”,转化成一种仇深似海的敌意。

出了车祸撞了人的司机,对被撞的受害者,或曰“可能讹上自己、毁掉自己生活的人”,杀心顿起,大概就是这样的心理。

这种心理背后,是对生命价值的极端漠视,既看轻了自己,也不会在意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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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人命算老几,蒙混过去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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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人命算老几,蒙混过去就没事”

肖某将受害者开车拖行六公里致死,之后还想找人顶包,其恶劣程度,丝毫不亚于药家鑫,而且比药家鑫,更透着一股子“傻奸傻奸”的狡猾。

书中认为,这样的人,除了上述的“极端漠视生命”之外,还有一种自作聪明的投机心理。

在他们看来,哪怕犯下天大的罪孽,只要赶快逃跑,或者想个啥办法把事情铲平,就能立刻将此事翻篇儿,继续自己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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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撞了人的肖某,第一反应是轧过受害者的身体,企图溜之大吉。

当他发觉汽车勾住了受害者的衣服,则继续加速,巴不得把受害者甩脱。

肖某既漠视别人的痛苦乃至死活,更自作聪明地以为,只要溜掉,就没事了。

他为何会有如此愚昧的想法?

书中说,这也是一种推己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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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骨子里漠视别人生命的人,也会以为普天之下的其他人,也都和自己一样,以为司法机关也不会为了一条人命而深究。

于是,尽管他们智商正常,甚至可能在某些方面混得很不错,但面对人命关天的大是大非,却愚蠢得出奇,害人也害己。

这也正应了二战期间,为反纳粹而牺牲的哲人朋霍费尔的一句名言:

很多极端的愚蠢,源自道德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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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车上的人,同样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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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车上的人,同样耐人寻味

肖某犯下如此弥天大罪,并非独自胡来,在他的车上,还有另外四个成年人,和肖某是同事。

这五个人,都是当地的国企员工,有头有脸的工作。

肖某开车前喝了酒,车上的几个人也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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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本身就违法,但同车的众人,无一人劝阻。

肖某撞了人,开车拖着受害者飞奔,车上的人无人阻拦,反而有人给肖某出主意,找人顶包。

这样的情形,在书中看来,有这样几种可能。

一是“鱼找鱼虾找虾”,人品都有类似缺陷的人,确实很容易臭味相投。

二是有些人自以为“在当地有后台背景”,这样的人聚在一起,相互吹牛,相互壮胆,有恃无恐地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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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可能,是肖某是个有点权力的小头头,起码在本单位,堪称一霸。

其他人对他唯唯诺诺,无论肖某怎样胡来,都惯于曲意逢迎。

所以当肖某闹出命案,居然也有人肯为他顶包。

但无论如何,在书中看来,这些堪称帮凶的同车之人,至少,也是阿伦特所说的平庸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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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主动为肖某出馊主意掩盖罪行的人,性质比“平庸之恶”更严重,这是一种火上浇油的主动作恶。

这些不折不扣的恶人,都在同一个貌似非常光鲜的大单位,甚至据说,有人身居要职。

这个简直堪称恶人谷的单位,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无论如何,肖某及其从犯,显然必须依法严惩;但对此事的追究,绝不该仅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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