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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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31日,记者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进一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错峰休假,切实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通知明确,各地要严格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规,推动职工应休尽休,破解“不能休、不敢休、不愿休”问题。用人单位需结合生产经营和岗位实际,与职工平等协商,细化休假实施细则,统筹安排休假时间,做到休假与工作有序衔接。对承担应急、民生保障等特殊岗位,要提前制定错峰休假方案。
在假期安排上,安徽支持职工分段灵活使用年休假,推动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中小学春秋假、周末调休、职工疗休养等有机衔接,形成更长“组合假期”,方便错峰出行。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建立职工未成年子女台账,在寒暑假、春秋假期间,优先批准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休假申请。
为确保政策落地,人社部门将强化牵头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会将通过12351热线、“一函两书”等方式加强监督维权;企业代表组织将引导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吴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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