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45.SZ,证券简称:金浦钛业)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于3月27日收到仪征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因“仪征市青山镇放牛山堆存固废事件”,涉嫌环境污染罪,案件已正式移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起沉寂十余年的环保旧账被重新翻开,对深陷经营泥潭的金浦钛业而言,这场迟到的追责,恰在其最脆弱的时刻降临。
事情的源头可追溯至2014年7月。当时,仪征市青山镇官山村村委会与一名叫王某的个人签订租赁协议,将8亩废弃砂矿坑以每年1.44万元的价格出租,用于“南京钛白工业固废钛石膏的临时中转堆放”,租期一年,并明确约定“一年后运走”。
南京钛白堆放工业固废钛石膏的场地(图源:人民网江苏)
然而,承诺从未兑现。自2014年起,约14.6万吨钛石膏被长期堆放在放牛山脚下,临近S356沿江公路,距南京厂区仅20余公里。十一年间,既无防渗、防扬散措施,也未按法规履行产废单位监管责任,任其裸露山野,成为潜在的生态隐患。
直到2025年,有群众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该问题,才引发官方介入。仪征生态环境局早在当年7月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责令南京钛白开展清运整治。清挖工程于2025年3月18日启动,原计划5月1日竣工,截至9月已转运固废及受污染土壤近25万吨,公司累计支出超3000万元,但现场仍有部分残留未清理完毕。
截至2025年9月,现场仍余留一定数量的钛石膏(图源:人民网江苏)
值得注意的是,承接当年运输处置任务的第三方公司——南京永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注销,导致责任链条断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产废单位须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并对全过程污染防治承担连带责任。正因如此,尽管固废系由第三方转运堆放,作为产废主体的南京钛白仍被认定为法律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事实上,这一风险早已初现端倪。依据金浦钛业2024年年度报告中,南京钛白因违反上述法规,已被生态环境部门处以11.8万元罚款。如今,随着案件正式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若后续被提起公诉并定罪,作为产废主体,南京钛白可能面临独自承担全部治理成本与法律后果,相关责任人亦或承担刑事责任。
作为金浦钛业的核心资产,南京钛白常年贡献公司超六成营收,是公司钛白粉业务的主要运营载体。2024年年报数据显示,该公司当年实现营收10.92亿元,却净亏损1.55亿元,经营压力可见一斑。一旦被认定构成单位犯罪,其环保信用评级恐将下调,进而触发绿色金融限制、客户供应链审查乃至生产基地运营受限等连锁反应,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进一步冲击。
这对本就风雨飘摇的金浦钛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11亿元、20.11亿元和21.95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5亿元、-1.99亿元和-2.19亿元,三年累计亏损达5.63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12.40亿元,同比下滑23.68%,净亏损扩大至2.33亿元。根据此前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全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4.2亿至5.2亿元。若该数据最终落地,公司近四年累计亏损将突破10亿元,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峻考验。
为求生路,公司曾于2025年7月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彻底剥离钛白粉业务,置入实控人之女控制的南京利德东方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全面转向橡胶制品领域。然而,仅两个月后,该计划便因“交易各方未能达成一致”而宣告终止,转型之路戛然而止。
与此同时,公司控制权亦岌岌可危。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所持全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73%)已被100%司法冻结及标记,其中4037.59万股已于2025年9月被挂网司法拍卖。此外,公司还面临逾14亿元的大额债务逾期及多起重大诉讼,流动性压力持续加剧。
主营业务持续失血,新方向尚未明确,如今又叠加刑事风险,市场信心进一步受挫。对于一家连年巨亏、债务高企、控制权动荡的上市公司而言,这场跨越11年的环保旧账,不仅是一次法律追责,更是一场对其生存韧性的终极考验。而金浦钛业是在这场多重危机交织的风暴中稳住阵脚,抑或就此滑向更深的深渊,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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