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邯郸肥乡区交警开展酒驾整治时,发现一辆轿车走走停停、行迹可疑,最终停在村口住户门前。民警上前检查,驾驶人酒味浓烈,竟理直气壮辩解:“我到家了,就是这个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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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其口中“家”需途经多村才到,实际距离尚远。酒精检测:73mg/100mL(属饮酒驾驶,超标准未达醉驾)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1000-2000元罚款(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提醒
酒驾没有“最后一公里”,更没有“家门口例外”。
只要车辆启动,就是违法❗️
为了自己和家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底线,更是生命线
来源:邯郸交巡警微发布(肥乡大队)2026年3月31日官方曝光,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不构成新闻信息。旨在普及法规、守护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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