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金沙湖杯”全国风筝邀请赛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管制的通告2026“金沙湖杯”全国风筝邀请赛暨“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江苏省风筝公开赛,将于2026年4月4日至6日,在金沙湖旅游度假区拉开帷幕。为确保活动期间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所有飞行行为应当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根据2026“金沙湖杯”全国风筝邀请赛现场要求,2026年4月4日7时至22时、5日7时至11时止,所有未经空军、民航空中管制部门依法审批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不得出现在活动现场及周边(省道329、省道231、渔深河合围区域),以免干扰活动正常进行。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凡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妨碍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阜宁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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