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函〔2026〕2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省

参加第14届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运动员和教练员奖励表扬的通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在第14届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省残疾人运动员参与了13个项目的角逐,在赛场上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共取得3枚金牌,其中1枚金牌为本届冬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首金,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中国残疾人自强不息、乐观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国家赢得了荣誉,为云南增添了光彩。根据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给予奖励表扬,具体如下:

一、给予运动员蔡佳云、教练员朱德文记大功奖励;

二、给予运动员岩温的、教练员张洪展记功奖励;

三、给予运动员袁明寿、岩巩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奖励表扬的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北京冬奥精神和残奥精神,为推动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到奖励表扬的人员为榜样,团结进取、奋发有为,为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