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说到机组航前检查出来的问题,那些航后遗留的致命问题。如雷击,鸟击,凹坑等。一经报上去,跨部门,机务必然不好受。当事机务这一劫该如何躲过?
对此一位朋友解释很明白,一目了然,当然得领导认。
他说:机组检查发现的问题!为什么要处罚机务?这两组人员的重复使用就是一种“交叉检查”!为的就是减少人类差错带来不安全影响!查出了问题不能证明机务不负责,只是工作中人的因素影响的一种“必然存在”的证明!也说明了“交叉检查”的正确和有效!处罚机务就能解决问题嘛?明明是安全管理上的好事,变成了“坏事”!不知道是不是安全管理理念上的不一致还是受到当前“严苛处罚”以甩“安全管理不力”之责的影响啊!
大家觉得领导认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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