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东西,凭什么不能卖?”

2020年夏天,福建龙岩的张先生被抓获时心里万分委屈。

他万万没想到,变卖自家祖传的宝贝,竟把他送进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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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福建龙岩某酒店门口。

张先生手里攥着一支祖传的羚羊角,满心欢喜地等着买家。

三万块,眼看就要到手了。

可他等来的不是钞票,而是一群早已埋伏好的民警。

人赃并获,羚羊角当场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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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

那年夏天,张先生在家收拾东西,翻出了爷爷传下来的一支羚羊角。“

放家里也是落灰,不如卖了换点钱。”他从6月起在网上发帖,明码标价三万元。

帖子发出后,很快被热心群众举报。

警方顺着网线,把他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

东西被扣后,公安机关立刻送去了专业鉴定中心。

这根本不是什么普通羚羊角,而是高鼻羚羊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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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仅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国际上也是严格限制交易的濒危物种。

因为过去很多人迷信它的角有药用价值,高鼻羚羊被疯狂盗猎,如今已濒临灭绝

鉴定报告给出了这支角的实际经济价值:四万块钱,比张先生自己叫卖的三万还要高。

有了这份铁证,2020年10月4日,公安机关正式对张先生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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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警察,张先生反复说:“我真不知道卖这东西是犯法的。”

但法律上,“不知者无罪”基本行不通。

很多人觉得“祖传”两个字就是护身符,能让一件东西变得特殊。

然而《刑法》写得清清楚楚:不管你是抓、是杀、还是买卖、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算犯罪。

注意“制品”两个字:不光是活的动物,它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做成的任何东西,都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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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法院的法官一锤定音:张先生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为什么从轻处理?两点:

第一,交易还没成交就被抓,属于犯罪未遂

第二,警察找他的时候,他主动到案、全盘交代,属于自首

判得轻,不代表事小。

这个判决,是给所有家里可能存着类似“宝贝”的人敲响的警钟。

张先生这样因不懂法而偶然犯错的人,只是非法野生动物贸易里的小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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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疫情期间,福建法院就处理了40件同类案件。

同年7月,三明市警方破获一个案值超千万的特大案子,查出来的象牙、狮子骨堆积如山,一个跨省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

正是因为有源源不断的“买家”和“卖家”,才养活了这些沾着鲜血的犯罪链条。

法律对个人交易进行处罚,看似不近人情,实则是从根子上斩断罪恶。

张先生的故事告诉我们:在你动手处理任何类似的“老物件”之前,请一定多问一句、多查一下。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