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厦门市民因购买佐匹克隆等助眠药物,收到交警部门驾驶证注销提醒短信,事件引发热议。视频发布者证实自己买过促进睡眠的药物佐匹克隆。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确有发送此类短信。该短信只是提醒,建议驾驶员前往辖区交警部门核实,或需要签署承诺书或开具医院证明。
从公共安全角度看,交警部门的初衷无可厚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同时医学上明确建议,服用此类药物后不宜操作机械及驾车。从源头排查此类用药人群,确实能堵住“药驾”的安全漏洞。
交管部门以大数据联动医保、药监数据,筛查潜在“病驾”“药驾”风险,初衷是守护道路公共安全,值得肯定。道路交通安全不容侥幸,对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依法管控,是法定职责,也是对生命负责。
尽管初衷合理,但执行层面的“粗糙”引发了争议。“购药记录”绝不等于“确诊疾病”,仅仅依靠大数据却忽略了现实复杂性,这种算法逻辑或导致大量无辜驾驶员被“误判”。尽管交警部门表示,收到短信者可通过“签署承诺书或开具医院证明”来澄清。这看似留下了补救通道,实则将行政管理的成本转嫁给了公民。对于被误伤者而言,这意味着要请假、跑腿、花费精力去证明一个可能不存在的“疾病”。
该事件引发争议,是因为在“算法定罪”与“人工纠错”之间,缺乏一个前置的、温和的核实机制。另外,对普通公民而言,医疗记录是敏感的个人信息,在缺乏明确知情同意环节情况下,个人信息被随意调取进行大数据比对,这种“暗中观察+前台突然通知”的模式,自然会引发强烈的被监视感和不安全感。
科技赋能治理,应是精准而非粗放,是审慎而非越界,风险预警本可更人性化,而非直接下达注销通牒。公共治理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恪守法治边界,数据可用不可滥。唯有在数据共享中严守权限,在风险防控中尊重个体,才能让安全与权利并行不悖。
上游新闻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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