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发布专项意见,对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对象包括第十届董事会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戴扬、张永良、何勇,以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刘国恩、纳超洪、胡明星、曹仰锋。根据自查与核查结果,董事会认为上述七位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他们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任何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因此,董事会确认所有被评估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要求,能够独立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