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焦典范
“王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不仅帮我们要回了赔偿款,连后续的官司也一并解决了!”近日,在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家属紧紧握着执行干警王太阳的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这一幕温情的背后,是社旗县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同时促使另一起衍生诉讼同步撤诉,实现“执结一案、撤诉一案”的良好效果,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彰显了司法温度与执行力度。
2025年7月,王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社旗某路段与张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张某遂诉至社旗县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 4.24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王太阳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王某现年已69岁,年事已高,自身无固定收入来源,履行能力有限。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后,亦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一边是年迈体弱、履行困难的被执行人,一边是后续治疗仍需用钱的申请执行人。更棘手的是,张某因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已再次提起诉讼,两起关联案件让双方深陷诉累。面对“一案执行难、一案审理中”的现实困境,执行干警没有机械办案,而是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决定将两案合并考量,力求一次性解决双方纠纷,避免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诉累。
为此,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向申请执行人说明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轮耐心调解,被执行人王某的儿子主动表示愿意代母亲履行赔偿义务,并希望将张某已起诉的后续治疗费用纠纷一并协商解决,让双方从此再无纠葛。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当日,在执行接待大厅,被执行人王某的儿子当场一次性履行了全部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收到款项后,当即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撤回对后续医疗费用的起诉。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另一起关联在审案件也以撤诉方式终结,两起纠纷在同一时间节点画上了句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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