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顺德市发生的一起案件判决,引发了巨大的关注。

得知情况后,不少人直接表示,撞死活该,就得这么判,这才是人民法院,有良心的审判官。

荣女士今年37岁,家住顺德。她出门期间,碰到了3名劫匪,在凌晨五点左右对她实施抢劫。

劫匪手持砖头砸碎了车窗,同时拉扯荣女士的头发,最终把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包抢到手,然后坐摩托车逃跑。

包里面装有8万多元的现金,还有部门收款单据。面对这样的情况,荣女士来不及多想,驾车就追了上去。

让人想不到的是,追赶过程中发生了意外。摩托车被撞倒,三名劫匪径直飞了出去,其中一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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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出现后,荣女士很自责,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另外,她还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把事情弄清楚。

看到这里,明眼人都懂得,劫匪就是该死。拦路抢劫,本身就是重罪。荣女士只是要拿回自己的东西,何错之有?

不过,有所谓的法律人士认为,荣女士是防卫过当,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顺德市法院却不这么认可,就是判定荣女士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压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真的,这些所谓的法律人士太不要脸了,还想依靠自身的影响力来左右一切。敢情碰到抢劫的不是他们,就能任着性子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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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呢,被无情地打脸。

不仅如此,顺德市法院还对另外两名劫匪进行了严厉的判决,一个12年,一个11年,令人拍案叫绝。

劫匪自然不服气,上诉到佛山中院,没想到被驳回。法院认为,歹徒实施抢劫后准备逃离,但没有成功,仍旧在荣女士的视野范围内。

从这点可以认定,他们的抢劫行为依旧在进行中。荣女士的行为,符合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说心里话,这样的判决让人大快人心,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我们更要为荣女士的做法给予高度赞扬。

这么多年,法院作为司法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判案方面却花样百出,做出了不少葫芦僧判葫芦案的判决,导致冤案错案百出,民声沸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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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是荣女士本人,就是路边旁观者发现,直接把劫匪给不小心打死,也就是这样了。

犯罪行为,全世界都是不允许的,要严肃处理。正当防卫也就是保护被受害人的一种方式,绝对不能轻易被践踏。

那些所谓的法律人士更是臭不要脸,还言辞凿凿地说人家防卫过当。这是什么玩意啊,抢的人不是他们,就公然站出来说瞎话。

至于两个劫匪,更觉得是闹着玩的,还舔着脸表示不服。下手抢劫时,就应该想到有什么样的后果。不枪毙你们,就够好的了。

民间一直有个说法,社会乱不乱,就看法院怎么判。法院是法律的执行者,对案件适用的法律条款,有着清晰的认知度。判决自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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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审法官心存不公,只为利益考虑,对案件违法乱判,最终导致出更大的麻烦。真要是这样,那就彻底完了。(文/孙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