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之为”守护“黄河之美”

——写在黄河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

黄河,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从雪域高原奔涌而下,经九曲十八弯,最终汇入渤海。她孕育了璀璨的华夏文明,也承载着安澜兴盛的家国梦想。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法律,如同坚实的盾牌,守护着母亲河的秀美与安澜。三年来,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依法保障黄河保护法统一正确实施,谱写新时代的“黄河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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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干警在黄河最大支流渭河某段开展现场调查。

纵深推进

依法护河的“检察足迹”

“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自天涯。”黄河的治理,从来都是治国安邦的大事。黄河保护法的出台,开启了依法治河的新篇章。

在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2023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水利部在河南郑州举办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启动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会议强调,要聚焦黄河保护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有力法律监督,保障黄河保护法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携手依法治河。

为更有力地推动法律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2024年2月,最高检决定在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这次活动犹如一场深入肌理的“全面体检”,聚焦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工业污染和矿山生态治理、防洪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五个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影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公益损害“顽疾”。

2025年4月25日,在黄土高原的腹地、黄河“几字弯”的重要区域——陕西省榆林市,最高检联合水利部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要求聚焦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依法服务黄河大保护大治理。这次会议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更是面向未来的再动员、再部署。此次研讨会成果丰硕,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10件,启动部署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对水资源管理、河湖库管理保护、水土保持监管等领域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服务打好黄河保护治理攻坚战。

从郑州的首届论坛,到覆盖九省(区)的基层行活动,再到榆林的深化部署,这些务实举措与黄河保护法明确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河湖管理保护要求、水土保持措施等内容形成了紧密的法治呼应。三年来,检察机关依法护河的足迹清晰而坚定,一步一个脚印,推动着黄河保护的法治实践不断走向深入。

治罪+治理

以融合履职推进综合治理

一系列高位部署的背后,是检察机关以“检察之为”守护“黄河之美”的坚定决心和扎实行动。

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四大检察”融合发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起一道坚固的司法屏障。针对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发现的生态环境公益损害线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步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强化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3年4月1日,在黄河保护法实施当日,由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杨某等五人在黄河河道禁采区范围内非法采砂一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五人当庭表示主动履行赔偿责任,且在庭前已部分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黄河流域范围广,跨省市县较多,犯罪分子常将盗采地点选择在行政区划交界处逃避监管打击。2024年2月,被告人李某虎与李某安商议,将非法采砂的地点选在了山东省东平县与河南省台前县交界处的黄河河道内。对于这样跨省域的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东平县检察院运用沿黄县级部门协作机制依法介入,将管辖权争议解决在案件初查阶段,形成打击合力。针对黄河河道内盗采案件涉案人员多、证据调取难的问题,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及时追捕漏犯,做到全链条打击。

这只是检察机关对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从严惩治的一个缩影。2025年5月,最高检联合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黄河流域非法采砂打击整治工作,切实维护黄河河势稳定,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黄河保护法第72条规定,国家加强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等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防其未然、追其已损”,公益诉讼检察在推进黄河流域污染问题综合治理、守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5年3月,山西省乡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在短视频平台捕捉到“土门河河道污染严重”的线索,视频中的河水浑浊泛白,检察官当即赶赴现场。附近村民说:“以前能给牛羊喝,现在哪敢?”检察官溯流而上,发现了附近某煤业公司一处正在排污的涵管口。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污水处理沉淀池长期淤塞,在水量增大时发生溢流,大量未经有效处理的污水直排入河。令人揪心的是,土门河水经冷泉河、鄂河,将直抵黄河。

面对危及黄河生态安全的重大公益损害风险,乡宁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曾经的污水涵管口已改造为钢制涵管和硬化明渠,矿井水处理站高效运转,新建的500立方米应急水池投入使用,四项水质主要指标在线检测仪实时把关。

据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主办检察官易小斌介绍,最高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要求,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对下交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黄河流域问题线索260余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助推督察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共抓大保护

强化内外协作凝聚共治合力

“黄河宁,天下平。”黄河治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源自其横贯东西的流域性特点。这决定了对黄河的生态保护,绝非一地一部门之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共治,凝聚起“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强大力量。黄河保护法在总则中明确“国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对“协同治理”作出制度安排,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三年来,检察机关深刻把握这一规律,在“协同”二字上持续发力,一手抓检察机关内部协作,一手抓外部执法司法协同,努力推动构建黄河保护治理的“一盘棋”格局。

在检察机关内部,一项项跨行政区划的协作机制,正将分散的“点”连接成守护黄河的“线”和“面”。在黄河源头,青海省检察院与甘肃省检察院共同开展“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三年专项行动,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共护“中华水塔”。在黄河上游,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检察院主动与毗邻的青海、甘肃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通过联合巡河、专项监督等方式,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共同守护黄河上游的生态整体性。在晋陕大峡谷,山西和陕西两省检察院签署协议,建立了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等11项机制,携手保护这一壮丽的自然景观。在黄河二级支流泾河流域,陕西咸阳、甘肃平凉、宁夏固原三市检察院也建立了陕甘宁毗邻地区泾河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将保护的触角延伸至黄河的“毛细血管”。

在强化外部协同方面,检察机关主动与水利部门等同向而行。最高检、水利部深化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共护美丽河湖、绿水青山。沿黄九省(区)检察院联合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签署《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共同打击黄河流域涉水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水事违法行为。

河南省渑池县陈村乡白浪黄河渡口是渑池境内河南和山西两省的第二大联接点,废弃浮桥承压舟长期占用黄河主河道,严重影响行洪安全。2024年10月,时值黄河小浪底水库调水调沙结束,库区水位逐渐上升,行洪风险进一步加剧。最高检会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实地查看,现场督办浮桥承压舟清运工作,并提出开展跨省际协作推动浮桥承压舟清运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开展跨省际协作,督促行政机关彻底清除妨碍河道行洪障碍物,保障黄河干流行洪安全。

据了解,最高检与水利部还联合启动了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并下发《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案件线索管理规则》,规范案件线索管理,推动解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问题。该平台的建立也为黄河保护法关于“建立健全黄河流域信息共享系统,组织建立智慧黄河信息共享平台”的要求提供了实践样本。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表示,以黄河保护法确立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制度为遵循,2026年,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推进黄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聚焦黄河流域河湖库“四乱”、城乡水污染、固废污染、矿业污染、农业养殖污染、水资源保护、湿地保护、水土保持等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推动解决一批黄河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