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李荣浩还因为单依纯翻唱《李白》没授权的事,站在了“原创维权”的C位,那叫一个理直气壮。网友们正给他竖大拇指呢,结果一转眼的功夫,他自己因为一首十几年前的《小眼睛》,被推上了“抄袭”的审判席。这剧情反转得,比坐过山车还刺激。就在大家搬好小板凳,准备看一场“大型塌房连续剧”的时候,李荣浩出手了。人家没找公关团队,没发那种“律师函警告”的套话,而是直接在4月1号这天,甩出了一篇万字长文。这哪儿是危机公关啊,这分明是“脱口秀大会”的稿子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逻辑,简直无敌了。是啊,咱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谁家小偷会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走,还专门挑监控最清楚的地方?谁家“抄袭”是直接把别人的原曲,换个歌词就发出来,生怕别人听不出来?这已经不是“抄作业”了,这是直接把别人的作业本撕下来,签上自己的大名交上去。真要这么干,那确实不是“抄袭”,那得叫“行为艺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荣浩老师接着给大家还原了一个特别有画面感的“乌龙事件”:二十年前,他还是个北漂小青年,靠“扒带”练手,就是把平井坚的《Signal》扒下来,自己填了个词当练习。结果呢,他那个比我家电脑桌面还乱的硬盘,把这歌当“原创”误发给版权公司了。后来公司也没跟他确认,2016年直接给发了。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懵:我好不容易从“练习生”熬出头,结果当年自己玩的“泥巴”被裱起来当“古董”卖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