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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年度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工作。根据通知,年检范围涵盖2025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部、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职学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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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年检重点检查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办学条件、法人治理、办学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学校2026年可继续招生办学,不合格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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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时间安排,各学校须在2026年4月12日前完成自查,4月13日至14日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提交年检材料。山西省教育厅将于4月15日至4月29日进行材料审核,5月8日至5月15日组织学校整改,5月18日至5月28日公布年检结论。

需要提醒的是,在年检自评表中,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办学行为、财务管理等指标设有“重点关注情形”,对严重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未经审批擅自变更举办者、非法集资、恶意终止办学等行为将予以重点监管。

(素材来源:山西省教育厅网站)

总策划:花都一人

包装:李晓娜 排版:李晓娜

美编:刘静文 撰稿:刘佳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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