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
作者 |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研究组
导语:“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文件均来源于人大/政府公报、官方出版物和官方网站,现有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537万余篇,其中2025年度共更新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近17万篇。本报告将汇总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的公布情况;基于“北大法宝”独家构建的立法行为标签体系,精准识别“打包修改”“文中废止”等复杂立法形态,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开展系统分析,为用户提供立法动态监测支持。
统计源: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
公布日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数据范围: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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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国立法数量达3609件,其中法律24件,法律解释2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3件,行政法规33件,监察法规1件,司法解释23件,部门规章242件,地方性法规2096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23件,地方政府规章962件。
一、法律法规公布情况[1]
(一)中央法律法规公布情况
2025年公布中央法律法规共428件,2024年、2023年分别公布368件、328件,近三年中央法律法规公布总量呈持续增长趋势。2025年新制定法律法规124件,总占比29%,包括6件法律、1件法律解释、2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21件行政法规、15件司法解释和79件部门规章;修改法律法规124件,总占比29%,包括15件法律、9件行政法规、1件监察法规、1件司法解释和98件部门规章;废止法律法规180件,总占比42%,包括3件法律、1件法律解释、101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行政法规、7件司法解释和65件部门规章。
1.近三年新制定数量稳中有增,修改数量先升后降,废止数量逐年增长
2025 年新制定中央法律法规124件,与2024 年的110件相比增长12.7%,与 2023年的113件相比增长9.7%。2024年较2023年略有回落,2025年实现恢复性增长,整体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
法律法规的修改可细分为修订、修正、修正案、打包修改[2]等四类具体形式[3]。2025年修改中央法律法规的数量与新制定数量一致,均为124件,比2024年少30件,同比下降19.5%;比2023年多2件,2024年较2023年增长26.2%,修改数量呈先升后降态势。按具体修改形式来看,修订50件,比2024年少1件,与2023年持平;修正22件,比2024年多8件,比2023年少4件;打包修改52件,比2024年少37件,比2023年多7件。修正案数量为0,与2024年持平,比2023年少1件。
法律法规的废止形式分为以决定形式废止和文中废止两种。2025年废止中央法律法规180件,比2024年多76件,比2023年多87件。其中以决定形式废止129件,比2024年多81件,比2023年多83件;文中废止51件,比2024年少5件,比2023年多4件。废止数量逐年增长,且增长量主要集中在以决定形式废止这一类型。
综上,2023至2025年,中央法律法规废止数量持续攀升,反映立法清理力度加大,修改数量在2024年达峰后回落,新制定数量则保持温和增长(见图1)。
图12023-2025年中央法律法规立改废数量统计(件)
2.法律法规制定机关集中度高,TOP10中7个制定机关连续三年保持不变
2025年公布的428件中央法律法规中,由单一制定机关单独制定的有386件,总占比90.2%;由多个制定机关联合制定的有42件,总占比9.8%。中央法律法规共覆盖44个制定机关,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28件位居立法数量第一;立法数量在20件以上[4]的还有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金融监管总局,Top10其余4个制定机关立法数量均在15件以上(见图2)。2023-2025年立法数量Top10的制定机关有7个保持不变,国务院连续三年进入立法数量Top5。
图22025年中央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分布(Top10)(件)
3.系统推进法律清理,筑牢国家法治统一根基
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对104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宣告失效,包括3件法律、1件法律解释和100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余35件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文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作出决定。
此次法律清理源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系统部署,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要求推进,通过对现行法律规定的全面清理,集中、主动、批量解决法律体系内部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这是新时代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次法律清理工作,对地方立法形成有力示范与带动效应。随着国家立法进程推进和统一部署,各地同步推进大规模法规清理工作,通过上下协同联动,确保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和精神,有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与权威[5]。
4.立法热点集中在金融监管、司法规范、食品安全等领域
2025年公布的428件中央法律法规中,高频立法热词前五位依次为公司(25次),案件(24次),企业(21次),上市(19次),刑事、食品并列第五(各16次)。反映出立法热点主要集中在金融监管、司法规范、食品安全等领域(见图3)。
金融监管方面,国务院公布第798号令《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了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公布第227号令,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21部规章;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单独或联合公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依法加强监督,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司法规范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或联合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等17件司法解释,聚焦解决司法管辖、刑事犯罪、民事纠纷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民生权益保障与行政诉讼规范,促进司法标准统一与社会公平正义,以精准司法指引提升办案质效,更好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大局。食品安全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修订《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图32025年中央法规规章立法热点分布
(二)地方法规规章公布情况
2025年公布地方法规规章共3181件,与2024年(3175件)、2023年(2805件)相比,近三年地方法规规章公布数量呈持续增长趋势。2025年新制定法规规章1253件,总占比39.4%,包括272件省级地方性法规、582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1件经济特区法规、2件浦东新区法规、13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46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2件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和235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修改法规规章1161件,总占比36.5%,包括449件省级地方性法规、390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6件经济特区法规、2件浦东新区法规、35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47件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和122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废止法规规章767件,总占比24.1%,包括186件省级地方性法规、151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2件经济特区法规、42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99件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和177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
1.近三年地方性法规公布数量逐年增长,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呈现递减态势
2025年公布地方法规规章共3181件,其中地方性法规2096件,比2024年多96件,比2023年多474件。包括省级地方性法规907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123件,经济特区法规49件,浦东新区法规4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13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23件,比2024年少5件,比2023年少7件。地方政府规章962件,比2024年少85件,比2023年少91件。包括省级地方政府规章428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534件(见图4)。
图42023-2025年地方法规规章立改废数量统计(件)
2.近三年新制定和修改地方法规规章的数量呈现波动变化,废止数量逐年增长
2025年新制定地方法规规章1253件,比2024年多16件,比2023年少51件。修改地方法规规章1161件,同比2024年减少4.2%,比2023年增长24.6%。其中修订341件,比2024年多11件,比2023年多27件;单篇修改232件,比2024年少33件,比2023年多55件;打包修改588件,比2024年少29件,比2023年多147件。废止地方法规规章767件,比2024年多41件,比2023年增长34.8%。其中以决定形式废止604件,比2024年多77件,比2023年多196件;文中废止163件,比2024年少36件,比2023年多2件(见图5)。
图52023-2025年地方法规规章立改废统计(件)
3.半数以上省级行政区立法数量超100件,江苏省立法数量位列第一
2025年公布地方法规规章3181件,覆盖31个省级行政区。江苏省、广东省、河南省以225件、207件、178件位列前三;16个省级行政区立法数量超100件,12个省级行政区立法数量在50-100件之间,其余3个省级行政区立法数量低于50件。在地方立法数量Top10的省级行政区中,2025年立法数量Top10的省级行政区中有8个与2024年一致。连续三年立法数量Top10的省级行政区有江苏省、广东省、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见图6)。
图62025年地方法规规章地域分布(Top10)(件)
4.立法热点集中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立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
2025年地方法规规章高频立法热词前五位依次为环境(122次)、立法(106次)、行政(104次)、防治(69次)、污染(66次),反映出立法热点主要集中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立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见图7)。
图72025年地方法规规章立法热点分布
比对近三年地方立法热点可以发现,生态文明建设连续三年均为地方立法热点,在地方立法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2025年31个省级行政区公布306件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地方法规规章,其中涉及生态环保的有《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等240件;涉及污染防治的有《海南省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等66件。地方立法制度建设方面,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27个省级行政区公布《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桂林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等153件地方法规规章。行政执法方面,海南省、云南省等21个省级行政区公布《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云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47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权责事项的地方法规规章。
二、法律法规的引用
(一)2025年公布的法律法规总被引[6]近万次
根据“北大法宝”数据统计,2025年公布的3609件法律法规,有1038件被引用,总被引近1万次。其中,中央法律法规164件,总被引7313次,总占比77.6%;地方法规规章874件,总被引2115次,总占比22.4%。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引次数最多
根据“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数据统计,2025年公布的3609件法律法规中,有993件被法律法规引用,总被引3341次,与2024年总被引4932次相比下降32.3%,与2023年总被引5794次相比下降42.3%。在2025年被引次数Top10的法律法规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引次数最多,达1012次;被引次数在500次以上的还有3件,包括2件司法解释、1件行政法规;其余6件被引次数在200-500次之间,包括4件法律和2件司法解释(见图8)。2025年被引次数Top10中司法解释最多,2024年法律最多,2023年部门规章最多。
图8 2025年公布的法律法规总被引次数统计(Top10)(次)
三、法律法规的浏览情况
(一)2025年公布的法律法规总浏览量[7]超131万次
2025年公布的3609件法律法规总浏览量超131万次。浏览量10万次以上的有法律、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其中法律浏览量最高,达39万余次,总占比29.9%;浏览量1万-10万次的有行政法规、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监察法规、经济特区法规;浏览量1000—10000次的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和法律解释;浦东新区法规浏览量在1000次以下(见图9)。连续三年法律浏览量均最高。
图92025年公布的法律法规效力位阶浏览量分布(次)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浏览量最高
2025年浏览量Top10的法律法规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浏览量最高,近8.5万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分别以8.4万次、6.4万次、5万次位居浏览量第二、第三、第四;其余6件浏览量在2万-3万次之间(见图10)。
图102025年公布的法律法规浏览量统计(Top10)(次)
(三)地方立法关注度区域分化明显,地方法规规章浏览量与地方立法数量高度契合
2025年地方法规规章总浏览量近35万次。地方法规规章浏览量连续三年均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四川省、浙江省连续三年进入浏览量Top10,其中广东省法规规章浏览量连续三年最高。除四川省、湖南省、浙江省、吉林省以外,其余6个浏览量位列Top10的省级行政区也在立法数量Top10之列,立法活跃度与公众关注度高度契合(见图11)。
图112025年公布的地方法规规章浏览量地域分布(Top10)(次)
结语
“北大法宝” 按季度发布法律法规公布及应用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年度分析报告,为法律实务与法学研究提供全面、系统的年度立法数据盘点。感谢广大用户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产品与服务,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数据支撑,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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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宝”法律法规研究组
2026年2月
[1] 本报告公布情况统计方法:修改、废止均根据实际修改、废止法律法规数量统计,不单独统计修改、废止决定数量。
[2] 打包修改,是指就多部法律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或者同一事由,需要集中予以修改的个别条款,一并提出进行合并修改的方式。参见罗小曼:《改革开放四十年立法形态演进》,载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
(https://www.pkulaw.com/journal,【法宝引证码】CLI.A.1250534),访问日期:2026年1月15日。
[3] 参见《新时代法律修改的特征、实践和立法技术》,载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https://www.pkulaw.com/journal,【法宝引证码】CLI.A.1334701),访问日期:2026年1月15日。
[4] 本报告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5] 参见闫然、马海棋:《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十周年暨2025年度地方立法统计分析报告》,载《地方立法研究》2026年第1期。
[6]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的引用量统计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学期刊、法宝律师、专题参考五个数据库,统计时间截至2026年1月15日。
[7]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在线浏览量(“北大法宝”V6版)统计时间截至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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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金梦洋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石志鸿 潘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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