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质量报道网获悉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6 年第 7 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公布 783 批次抽检样品中 23 批次不合格。其中,由大窖(海南)饮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君小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满橙" 牌大窖珍荔荔枝味汽水,因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达标登上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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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详情
- 产品名称:大窖珍荔荔枝味汽水
- 规格:500mL / 瓶
- 商标:满橙
- 生产日期:2025 年 7 月 19 日
- 标称生产企业:河北君小七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经济开发区振兴路东侧)
- 委托企业:大窖(海南)饮品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 13-1 号华典大厦九层 B366 号)
- 被抽样单位:利津县硕俊超市(个体工商户,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津街道大桥路)
-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碳气容量 (20℃)
- 检验结果:1.31 倍
- 标准值:≥1.5 倍
标准依据
根据 **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 国家标准,碳酸饮料的二氧化碳气容量是关键理化指标,直接影响产品 "杀口力" 与风味。标准明确要求,果汁型碳酸饮料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得低于 1.5 倍。本次抽检产品仅为 1.31 倍,低于国标下限,属于质量不达标。
企业背景
- 河北君小七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北邯郸,主营饮料生产,具备相关食品生产资质。
- 大窖(海南)饮品有限公司:位于海南海口,为该产品品牌委托方。
监管处置
通告显示,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下架、召回同批次不合格产品,查清流向、控制风险,并督促企业分析不合格原因、全面整改。
消费提示
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足,不仅导致汽水口感寡淡、缺乏杀口感,还可能削弱二氧化碳对微生物的抑制作用,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如购买到上述批次产品,可凭购物凭证向销售方申请退货退款,并拨打 12315 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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