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4月1日电 (记者杨启红)3月30日至4月1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在鼓励发明创造,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专利运用,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青海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包括总则、专利促进、专利保护、专利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条,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聚焦“四地”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强化专利布局,专利促进章节明确,省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围绕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绿色算力、绿色有机农牧业等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高价值专利布局。

同时,《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将专利人才的培养、引进纳入人才发展规划。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专利转化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专利权人采取专利权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组建研究开发平台、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新联合体等,促进专利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等具体举措,旨在通过强化人才支撑、金融赋能与产学研协同,切实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环节,让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专利保护章节则聚焦专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专利纠纷调解等重要方面,提出省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跨部门专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等工作。发生专利纠纷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申请调解、申请行政裁决、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依法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专利纠纷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等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