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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这两种传染病

正式纳入乙类乙管

2026年3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将基孔肯雅热和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并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01

疾病纳入乙类后

管理措施有哪些变化?

简单来说,就是给这两种传染病上了“正规管控户口”,管理起来更严格、更规范、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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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孔肯雅热和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在成为法定传染病前,都属于有专门防控方案(指南)的监测类传染病,成为法定传染病意味着防控工作将从行业指导升级为依法强制、分级分类、多部门协同的国家法定管理体系,具体的变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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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与管理责任

从 “行业指导” 到 “法定强制”,病种被明确列入甲 / 乙 / 丙类目录,防控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属地政府、卫健 / 疾控、学校 / 企业、个人的 “四方责任”被明确,不履行防控义务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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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与报告

从 “松散监测” 到 “法定直报、零遗漏”,所有医疗机构、疾控、采供血机构等为法定责任报告单位,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在24小时内进行病例的网络直报;疫情信息依法定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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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与疫情处置

从 “常规诊疗” 到 “依法管控、精准处置”,病例将依法落实管理,密切接触者或共同暴露者也需要依法实施个人健康观察/医学观察;疾控机构可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赋予的职责,依法开展流调、采样、检测、疫点 / 疫区消毒、媒介控制等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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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公众管理

从 “自主防护” 到 “依法引导、全民参与”,公众和机构都需要依法配合流调、隔离、检测等措施;另一方面,也需要依法加强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如疫情防控中需要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不得过度收集信息;

纳入乙类管理,不是加重恐慌,而是精准防控——让每例病例都能被及时发现、规范处置,最大程度地降低传播风险,保护大家的健康。

02

重温基孔肯雅热与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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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孔肯雅热

基孔肯雅热是由基孔肯雅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流行情况

截至目前,全球已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过基孔肯雅热本地疫情。我国2008年首次报告基孔肯雅热输入病例,2010年首次报告输入病例引发的本地疫情,2025年部分省份出现了输入病例引发的局部聚集性疫情。

传染源及传播途径

传染源是患者、隐性感染者、带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基孔肯雅热主要通过携带病毒的伊蚊(白纹伊蚊和埃及伊蚊)叮咬传播,可发生母婴传播,罕见情况下可经输血或接触患者血液传播。

临床症状

以发热、血小板和白细胞减少为主要临床表现,常伴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可合并出血、皮肤瘀斑,以及嗜睡、精神恍惚等神经系统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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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提醒

大多数患者预后良好,但部分患者的关节疼痛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数年,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少数重症病例可能出现出血、休克等并发症,需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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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是由大别班达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流行情况

该病主要分布在亚洲地区,呈现一定地域聚集性,我国及部分亚洲国家有病例报告。美国和欧洲部分国家报告过输入病例。我国2009年首次报告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例,病例主要集中在有蜱媒分布的山区、丘陵地区,长期从事野外作业的农民、采茶工人等被蜱叮咬和感染的风险较高。

传染源及传播途径

携带病毒的蜱为主要传染源;患者和感染病毒的动物(如牛、羊、猫、犬等)也可为传染源。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主要通过携带病毒的蜱叮咬传播,以长角血蜱为主;在无防护或防护不当情况下,也可通过接触患者、死亡病例或感染动物的血液、血性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等传播。

临床症状

潜伏期约7-14天,发病初期表现为发热、乏力、恶心、呕吐等流感样症状,随着病情发展,会出现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严重时可能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出血(如牙龈出血、皮下出血),重症病例病死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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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提醒

该病早期症状不典型,容易被误诊为普通感冒,若有蜱虫叮咬史,且出现持续发热、乏力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相关接触史。

03

法定传染病的

纳入流程与动态调整机制

传染病要经过哪些流程,才能被纳入法定传染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及时提出调整各类传染病目录的建议。调整甲类传染病目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目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公布。”

法定传染病的名单并非一成不变,会根据疫情变化、防控需求动态调整。历史上已有多种传染病通过上述流程纳入法定管理,比如: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直接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管理,强化报告、隔离、流调与联防联控,成为突发新发传染病快速法定化的范例。

手足口病

2008年5月2日,原卫生部发布通知,决定将手足口病列入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落实24小时网络直报、幼托机构防控、重症救治,防控全面规范。

甲型h1n1流感

2009年4月:疫情发生之初,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2009年7月:随着疫情形势变化,调整为乙类乙管;

2013年10月:根据防控经验积累和疫情特征变化,再次调整为丙类,并纳入流行性感冒统一管理。

人感染h7n9禽流感

2013年11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通知,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管理。

因此,法定传染病目录非固定,可随疾病危害与防控需求动态优化:如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甲管”到并入丙类流行性感冒;新冠从“乙类甲管”转为“乙类乙管”;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后续合并为“人感染新亚型流感”。

4月1日起,基孔肯雅热和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正式纳入乙类管理,看似是一次“分类调整”,背后则是我国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的不断完善,也是对公众健康的有力守护。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无需恐慌,只需做好日常防护:防蚊虫叮咬、避免接触蜱虫滋生环境,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健康科普

供稿:王勉 毛盛华

审稿: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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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