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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3月31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发布。《纲要》从全面绿色转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等不同维度为未来五年的能源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全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划定了清晰路线图、明确了刚性约束与发展目标。
“十五五”能源领域核心目标如下: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75亿千瓦以上
新型储能规模超1000万千瓦,抽水蓄能装机达600万千瓦以上
培育10家以上省级零碳园区、50家以上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数量达到5000家
锚定全面绿色转型总方向,划定能源低碳发展核心路线
1.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速
将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绿色转型的核心抓手,明确以海上风电为核心加快风能资源高效利用,打造千万千瓦级大型海上风电基地,适时启动深远海风电项目,规范发展陆上风电。
光伏领域,因地制宜布局陆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展非自然人户用光伏整村连片规模化开发,大力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推进海上光伏规模化、立体式开发,加快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同时,推动氢能先进技术装备落地应用、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综合利用效能提升和产业规范有序布局,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多元化发展应用。
2.灵活高效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
以清洁化煤电参与调峰为基础,加快推进调峰燃机建设;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强化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探索压缩空气储能等新技术应用;加强电网侧储能规划,鼓励市场化发展电源侧、用户侧储能。
配电网与智能电网建设方面,推进以分布式、扁平化为方向的新型配电网建设,加快智能电网升级,推动以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为主、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应用,大力发展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支持常州深化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
绿电消纳与交易方面,持续提升绿电绿证供给规模,强化新增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核电等清洁电源接网能力,积极拓展省外绿电交易资源;创新实施绿电直连园区和企业项目,健全绿电交易、溯源认证体系,探索体现不同品质电能价值的电力市场机制。
3.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系统构建
逐步建立完善省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建立省市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制定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的限额值、基准值和先进值,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4.节能降碳增效一体化推进
深入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刚性落实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30% 以上的要求。支持盐城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常州、盐城等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5.绿色低碳市场化机制持续健全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和认证国际互认;完善绿色低碳计量服务体系、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国家碳计量中心(江苏);加快重点产品碳标识制度创新和应用推广,培育碳资产管理、碳足迹认证等专业服务。统筹推动绿色电力、绿证、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建设,加强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
6.化石能源清洁高效转型深化
推动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煤电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型,加快煤炭、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动煤电改造升级,提高重点行业用煤效能。
7.全链条绿色生产方式全面普及
聚焦清洁低碳能源、零碳工业、生物固碳等重点领域,攻克一批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围绕氢能、新型储能、生物基替代、零碳供热等前沿领域,推进先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常州、盐城新能源产业竞争力。
加快传统产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培育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强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降碳管理。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
构建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与集群能级
1.巩固优势产业,壮大新兴与未来产业
加快传统产业智能装备和软件更新替代,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提升技术、安全、能效水平。
巩固提升新能源等战略性基础产业优势,做强新型电池、绿色低碳、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加快壮大绿色氢能和新型储能等成长型未来产业,再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引壮大新经济。
2.提升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水平
提升南京市新型电力装备、盐常宿淮光伏等14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能级,在新型电力装备等领域力争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3.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
完善“七纵七横”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鲁苏区域电网间互济工程,推进过江通道扩容和蒙电入苏等新增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推广 “双链”“双环网” 结构,增强分布式能源以及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核电等清洁电源接入和负荷承载能力。推进配电网改造和农村电网建设,积极创建 “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
强化科技创新核心引领,赋能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速跃升
1.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
聚焦氢能、新型储能等核心领域,部署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研发重大战略目标产品。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系统实施“1650”产业体系补短板技术攻关工程。
2.打造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海上风电等领域创建更多全国重点实验室,高效运行省实验室联盟,优化重组省重点实验室,建立健全与龙头(链主)企业 “1+1+X”联合联动机制。
3.完善多元算力供给体系
推动算力和绿色电力协同建设,探索多元异构智能算力体系和绿电直供智算中心新模式。
深化改革扩大双向开放,全面激活能源发展内生动力
1.健全公平开放的市场投资体系
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破除民间资本准入壁垒和政策限制,“非禁即入”鼓励民间投资进入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和细分行业。在新能源、绿色环保等领域打造一批重点国企,推进能源等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拓宽民营企业产品应用市场。
2.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强化绿电等新型生产要素供给,加快完善绿电、绿证等新型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深化能源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电价。
3.拓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空间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打造涉外企业ESG生态体系,研究推广绿色债券及ESG指数,率先在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等领域开展制度探索。培育发展国际供应链平台,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国际竞争力,拓展中间品贸易和绿色贸易。
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交汇点,有序引导优势产业企业在共建国家建立加工组装基地、营销网络和能源资源供给体系,深化与共建国家在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
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拓展能源行业协同发展新空间
1.联动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内河船舶研发及推广应用。协同深化长三角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抱团机制,聚焦新能源等特色产业建设跨省合作园区,开展长三角“卡脖子”产品寻源替代行动。
2.增强江淮生态经济区生态竞争力
优化沿河沿湖绿色生产力布局,大力发展智能装备、新型储能等优势产业,探索建立推动企业持续技术改造、智能升级和绿色转型的综合支持体系,支持淮安开展绿色生产力实践探索。
3.培育壮大海洋能源与海工装备产业
坚持产业更新,提升海工装备等优势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推动海上风电等产业向深远海发展,探索建设海上能源岛。培育壮大海洋新材料、海洋技术服务等新兴产业,多元化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
加快突破高端海工装备、深海与极地装备、海洋碳汇、海洋垂直大模型等领域行业底层基础共性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高能级海洋研究机构和涉海科技型企业,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提升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江苏分中心运行质效。
原文如下: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苏政发〔2026〕2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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